2025滁州市文旅消费券即将发放啦~

此次消费券共发放500万元

敬请期待!

以下消费券领用全攻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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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 1

消费券发放时间

预计2025年7月至12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消费券核销情况,发完即止)

PART.0 2

消费券发放平台

  • 领券方式

打开“支付宝”APP,搜索“大琅琊山旅游官方商城”小程序,即可进入领券页面。

PART.0 3

消费券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门票(含旅游景区门票、旅游演艺和文博特展门票等)、旅游酒店及民宿等。

1. 旅游景区门票消费券补贴金额不超过消费额的50%,分A、B、C三类券。

2. 旅游酒店及民宿、旅游演艺门票、文博特展门票消费券补贴金额不超过消费额的30%,分D、E、F三类券。

每位用户需实名领券用券,每个用户一次可领取A、B、C、D、E、F类消费券各一张,领取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用户完成消费券使用或超过有效期后即可再次领取。

  • 消费券使用规则

1. 请在下单前领券使用,若下单后领券,则需重新下单后才能使用消费券。

2. 消费券不可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到期后自动失效。若订单发生退款,则消费券按到期时间来计算是否继续有效。

3. 使用消费券的交易退款规则:

(1) 如享受消费券的交易发生整笔订单退款且发生退款时所使用的消费券仍在核销有效期内的,则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含消费券折扣优惠金额)以及已使用的消费券(核销有效期不予延长)。

(2) 如享受消费券的交易发生整笔订单退款但发生退款时所使用的消费券已过核销有效期的或者仅就订单中部分商品进行退款的,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 (不包含消费券折扣优惠金额),且消费券不予退还。

4. 活动期间,指定商户仅对实付金额向客户开具发票,优惠金额不开具发票。

5. 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支付宝记录的客户交易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6. 本次活动由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PART.0 4

参与活动企业名单

主办: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张荣蓉,初审:贲方舟

复审:严 慧,终审:高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