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美国一女大学生在家中被人杀害,根据现场调查,警方发现受害者的财物一分不少,而且生前也没有被侵犯的痕迹,所以警方立即将案件定性为仇杀,并很快锁定了三名嫌疑人。

可由于掌握的证据不足,警方明知凶手就在他们三人之中,却始终无法确定真凶的身份,而且在案发后不久,三名嫌疑人竟全部选择了逃离这座城市,不仅令警方破案变得更加困难,同时也让案件变得越加扑朔迷离。

那么,他们为何都要逃走?凶手到底是三人中的哪一位?凶手杀人的动机又究竟是什么呢?

2008年4月9日上午11点40分,美国德克萨斯州的布莱恩警局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一名自称斯宾塞·胡德的男子喘着粗气,慌慌张张地表示自己刚来到女友家,就发现女友躺在公寓的地板上,脸色苍白全身冰冷,怀疑已经死了,希望警方能够前来查看。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动身赶到了现场,发现一名年轻的女子仰面躺在卧室的地板上,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全身上下只有额头有一处淤伤,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外伤。

地上没有丝毫血迹,屋内也没有明显打斗过的痕迹,怀疑死者生前可能并没有做出过激的反抗,或者是没有机会做出反抗的动作。

经法医检测,死者的舌头有几处被自己咬伤的痕迹,眼睛里还含有血丝,表明她死亡的过程应该非常痛苦。

死亡时间是在晚上的12点至凌晨2点左右,死亡原因则是喉咙被人压碎而导致的窒息身亡,并通过脖子上留下的痕迹,判断出死者应该是被人徒手勒死,所以凶手大概率是一位力量很足的男性。

不过,法医并没有在珍娜身上发现被侵犯的迹象,这也就是说凶手的动机可能不是性犯罪。

检查完尸体后,警方又对现场进行了勘查,但是并没有发现被强行闯入的迹象,死者的钱包就挂在门旁的挂钩上,信用卡、现金以及钥匙也都好好的装在里面,房间里的柜子也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这说明凶手杀人也不是为了劫财。

既不为财又不为色,那么凶手最有可能的杀人动机就只剩下仇杀了,因此警方判断凶手一定是一个与珍娜认识的人,而第一个发现珍娜尸体的男友斯宾塞,自然就成了警方怀疑的对象,于是立即对他展开了审问。

据斯宾塞介绍,他的女友全名珍娜·维尔哈伦,和他一样就读于布林学院,案发时年仅20岁,课余时间会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她待人和气,很受顾客欢迎。

斯宾塞表示他和珍娜相恋已有一年多,平时感情非常要好,无论是吃饭还是学习都在一起,如果珍娜要去餐厅打工,斯宾塞就会去接她下班。

昨晚也是一样,珍娜九点下班后,斯宾赛就到餐厅接她回家,然后二人一起在珍娜的公寓里学习到了12点左右才分开。

回到自家后,斯宾塞还在12点47分给珍娜打了一通电话,二人互道晚安之后便一起睡下了。

第二天,斯宾塞大约是在8点30分左右起床,原本他是想先去图书馆学习的,可一翻书包却发现教科书昨晚落在了珍娜的公寓,于是就先来到了珍娜的公寓准备取回去。

可走到门口的时候,却发现珍娜家的大门竟然没有上锁,他当时就产生了几分怀疑,但却没有往这方面想,没想到走进去之后就在卧室发现了珍娜的尸体。

六神无主的他,叫了一位邻居过来帮忙,二人在确定了珍娜死亡之后,才拨打了报警电话。

原本,斯宾塞一直很配合警方的调查,几乎是有问必答,可当他得知警方怀疑他就是杀害珍娜的凶手时,他突然变得非常暴躁,称他俩的感情非常好,自己根本没有杀害女友,并拒绝在配合警方接下来的询问调查,还表示现在就要离开警局

虽然斯宾塞确实有一定的嫌疑,可由于此时警方手里并没有任何斯宾塞就是凶手的证据,所以无权对斯宾塞进行监禁,只好就此放他离开。

随后,警方找来了和斯宾塞一起报警的邻居,询问他在案发当晚是否听到或者看到了什么?

据邻居所说,他在当晚12点至凌晨2点期间,曾看见过一位赤膊男子出现在周围,看起来很像是住在同一所公寓的肖恩·史蒂文斯。

肖恩也是布林学院的学生,曾经对珍娜说过一些粗俗的话,珍娜当时很生气便立即找到了学校老师向肖恩施压,并让肖恩当众给她道了歉,因此邻居怀疑肖恩可能丢了面子,怀恨在心才将珍娜杀害。

听了邻居的描述后,警方也觉得这位肖恩很可疑,于是立即将肖恩带到了警局协助调查。

据肖恩所说,他昨晚很早就去睡觉了,根本没有出过门,也就不可能是别人口中的赤膊男子,珍娜的邻居应该是看错了,并解释称自己虽然因为那件事确实很讨厌珍娜,但从来没有置她于死地的想法,可以对付一名女生的办法有很多,他没必要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希望警察可以搞清楚了再来找他。

虽然肖恩说话时的底气十足,似乎真的不像是凶手,可当警方让他拿出当晚的不在场证明时,他却根本拿不出来,因此警方还是把他当作了嫌疑人看待。

只不过,跟珍娜的男友斯宾塞一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警方根本无权扣留肖恩,只能将他也放了。

但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警方开始着重调查斯宾塞以及肖恩二人,甚至安排了卧底警员偷偷潜伏在他们身边,看看能否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可遗憾的是,警方如此努力却始终没有找到丝毫有用的线索,可就在布莱恩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新的嫌疑人出现在了他们的视野。

据珍娜租住公寓的经理介绍,珍娜在两个月前曾打电话举报过一位公寓的维修工人,当时珍娜刚刚洗完澡走出浴室,就看见一个男人站在客厅里,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浴室的方向,珍娜被吓坏了,大声质问维修工为什么在自己家里?

由于当时珍娜呵斥的声音很大,所以很快就惊动了邻居过来围观,维修工这才连忙解释称是接到了水管的报修电话,他是过来修水管的,只不过不小心走错了房间。

珍娜想了想刚才维修工看浴室的眼神,感觉对方明显就是在偷看,所以根本没有相信维修工的说辞,立即向公寓的经理进行了投诉。

听了经理的描述,警方也觉得这名修理工确实很可疑,于是立即对其展开了调查。

据调查得知,此人名叫杰里米·罗瑟,29岁,目前属于离异的状态,独自抚养两个孩子,以前从来没有过犯罪前科。

在珍娜被杀的一周后,杰里米因多次旷工以及偷看珍娜的事情被公司解雇,警方本想立即对杰里米进行审问,却发现他已经离开了布莱恩小镇。

而几乎同时,之前存在嫌疑的斯宾塞以及肖恩,也都纷纷离开了案发地,案件发展至此,警方明知凶手很可能就在三人之中,可由于缺少决定性证据,却无权限制三人的行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三名嫌疑人离开案发地,这无疑非常的憋屈。

于是,警方决定重返案发现场,重新对现场以及现有的证物进行一番更加细致的检查,并当真获得了一份决定性的证据。

经过反复的检查后,警方在珍娜的衬衫和地毯上,分别发现了一滴被人擦拭过的血迹,经过DNA比对之后,发现这两滴血属于同一个人,所以警方有理由相信这应该就是凶手的DNA样本,并立即在DNA数据库中进行了比对,只可惜没有找到与之匹配的信息,这也就是说凶手应该是首次犯案。

于是,警方开始逐个调查珍娜身边的人,包括珍娜的所有邻居以及与珍娜一起工作的所有同事,可一共排查了50多人的DNA样本,却没有一个人符合。

因此,警方还是将目光转回到了最初调查的三人身上,即珍娜的男友斯宾塞、有过节的校友肖恩以及偷看过她的修理工杰里米,并开始调查他们目前的下落。

警方首先找到的是最有嫌疑的斯宾塞,据调查他此时正在父母的家里探亲,距离案发地只有大约三个小时的车程,于是警方立即登门找到了斯宾塞。

当斯宾塞得知警方已经掌握了凶手的DNA样本时,他没有丝毫紧张的情绪,并很爽快地提供了自己的DNA样本,经过法医实验室比对之后,确定他的DNA和在现场发现的血液DNA不匹配,因此斯宾塞的嫌疑被排除了。

随后,警方又将目标转移向了肖恩·史蒂文斯,发现他也在父母家中,距离案发地足足450英里,可为了破案警方还是千里迢迢找到了肖恩。

见到警察登门,肖恩表现得很不耐烦,质问警察为什么又来找他,并表示自己没有杀害珍娜,希望警察不要来打扰他了。

虽然肖恩的态度非常恶劣,可当警方要求他提供自己的DNA样本时,他却非常配合警方,最终经过法医的比对,发现肖恩也不是那个在现场留下血迹的人,于是他的嫌疑也就此被排除。

肖恩之所以会突然跑回老家,并不是为了逃避追查,而是他的哥哥刚好这个时间从伊拉克回家,兄弟俩好久没见,他想回来看看哥哥,仅此而已。

至此,警方还没查过的嫌疑人只剩下了一位,也就是嫌疑最小的杰里米·罗瑟,于是便开始调查起了他的去向,可问了一圈却没有找到熟悉杰里米的人。

根据大厦经理介绍,杰里米和物业公司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平时也不见他和什么人走得近,好像一直就没有什么朋友。

调查到这里,警方失去了寻找杰里米的线索,就在他们为此眉头紧锁的时候,一位警员突然想起杰里米离异的身份,想到他的前妻会不会知道他的行踪,于是立即上门找到了杰里米的前妻。

据杰里米的前妻介绍,杰里米在两人离婚之前就展现出了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虐待她,最喜欢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她最终忍受不了杰里米的暴力行径,这才选择了和他离婚。

得知杰里米喜欢掐女性的脖子这一恶习后,警方立即对杰里米的怀疑增加了数倍,因为珍娜的死因正是被人用手勒死,于是警方当即请求杰里米的前妻,希望她帮助调查人员找出杰里米所在的位置。

有了前妻的帮助,警方很快就找到了杰里米,并且对他进行了审问,杰里米很配合警方的审问,但他也否认自己曾杀害了珍娜。

警方在他的车上搜查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经过IP地址追踪之后,警方发现这台电脑是属于珍娜的一位邻居的,此人在几个月前还曾报过警,报告电脑丢失的事情,没想到竟然是被杰里米偷走的,于是警方对他的怀疑更加深了几分。

随后,警方又在杰里米的车子里找到很多把公寓的钥匙,但此时距离他被公寓解雇已经过了两个月,他居然还留着公寓钥匙,这显然不正常,于是警方立即提取了他的DNA进行比对。

经过比对,杰里米就是那个在珍娜家留下血液的人,也就是说他正是杀害珍娜的凶手,于是警方立即对其进行了逮捕。

被捕后,杰里米显得十分暴躁,否认自己杀害了珍娜,当警方问起为什么他的DNA会留在珍娜衣服上时,他解释称可能是他和珍娜握手之后留下的。

这显然是在胡说八道,但当警方想要继续审问他时,他却不再做任何回答了。

见此情形,警方也没有多问,因为DNA已经比对成功,他就是杀害珍娜的凶手无疑,于是立即对他提起了诉讼。

2009年12月,本案在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开庭审理,杰里米·罗瑟承认自己犯有谋杀罪,但他表示自己只是为了家人免受长期审判的折磨才承认的罪名,并不是因为自己真的杀害了珍娜,可如今证据确凿,他再怎么狡辩也是无用。

法庭上,检方更是直接根据现场情况、相关证据以及证人提供的证词,还原了案件的始末。

一次公寓例行检查的时候,杰里米偶遇了住在公寓里的珍娜,发现珍娜和自己的前妻长得有几分相似,从此便开始留意起了这个女生,甚至有一次在发现珍娜的门没锁之后,杰里米悄悄地溜进了她的房间,也就是被珍娜撞见他偷看自己洗澡的那一次。

应该是这一次的偷看,在杰里米的内心种下的欲望的火苗,最终在案发当天,即2008年4月8日凌晨,他依靠工作的便利找来了珍娜的公寓钥匙,然后偷偷溜进了珍娜的房间,准备对珍娜做不到德的行为。

但在行凶的过程中,由于下手太重,还没等做什么就意外导致珍娜断了气。

最终,陪审团在经过一番简单的讨论之后,一致裁定杰里米·罗瑟一级谋杀罪名成立,判处55年有期徒刑,直到2036年才有资格获得假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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