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货物运输车辆,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抱着“顺路捎带” “图个方便”的侥幸心理将载货车厢变成临时“客车”置安全于不顾。

2025年7月15日17时许,陈官庄中队民警在开展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N70***的轻型栏板货车,车厢内乘坐3名人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巡逻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检查,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并向驾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详细讲解了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和后果,并要求驾驶人对后车厢内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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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车辆,后车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不具备载客条件如进行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1、轻型栏板货车、皮卡车等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在高速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2、如果货车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货车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同时,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3、车轮溅飞的石块、限高的桥梁、路上的广告牌等都有可能造成人员受伤。如果这些异物恰好与车身高度、位置相近,在车辆运行时,异物碰撞将对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务工、务农不能“误”了安全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主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图一时方便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

来源:永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