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杨雪艳(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推荐单位: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推荐理由:杨雪艳自2008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从助理检察员、员额检察官、部门主任到副检察长,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逐步成长为祥云检察事业的中坚力量。

杨雪艳主办和协办了一系列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担当作为。因业务精湛、实绩突出,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大理州政法系统“十佳检察官”、全州“十佳公诉人”、全州“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担任副检察长以来,杨雪艳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带头和引领作用,主办和指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屡出精品。2024年初,面对涉缅北电诈重大专案,她主动担当,带领办案团队进驻公安机关办案点,全面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在案件办理期间,她全流程主导案件办理,建立“一人一策”审查机制,因案施策,确保案件事实清晰、法律适用准确,最终高效完成了提讯和审查起诉工作。

2024年下半年,杨雪艳调任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其间,她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创新机制、多元解纷、源头治理为抓手,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成功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杨雪艳注重“办案+调研”双轮驱动,为大理州检察机关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参考,实现“预防—化解—回访”闭环管理,助推大理社会治理法治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