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唐大业,尽说大实话!
7月16日,宗庆后的遗产纠纷事件,曝出了一个很离谱的消息。
网传宗庆后除了宗馥莉以及和杜建英生的三个孩子外,居然还有三个未公开的孩子,加一起一共7个。
如果消息属实,那可真成7个葫芦娃了。不过不同的是,7个葫芦娃是救爷爷,宗庆后是7个孩子争遗产。
这个消息毕竟是网传,真实性并非得到证实。而宗庆后的亲弟弟宗泽后也站出来对此事辟谣。
不过宗泽后的辟谣,看起来多少有些“落井下石”的意思。
01
宗泽后晒出家谱,宗馥莉三弟妹起诉书曝光!
7月16日,凤凰网财经的一篇报道,犹如平地一声惊雷,让宗庆后的遗产纠纷事件变得更加魔幻。
在这篇报道中,凤凰网财经从“知情人士”那里得到了几个猛料,十分有看头。
据说这位知情人士早些年曾为宗庆后去世的父亲编写年谱,确认在宗馥莉之外,宗庆后还有6个孩子。
在杜建英之前,宗庆后早年还与一名员工生有一女,后母女定居美国。而网传的2017年出生的孩子生母为另一名年轻员工,此外还有一位孩子尚未曝光。
2009年,宗庆后父亲曾希望将杜建英之子宗继昌列入家谱,但顾虑公众形象影响未实施。
2000年前后,宗庆后与原配施幼珍(宗馥莉生母)离婚。2005年前后,与杜建英登记结婚,但后续已离婚。
他甚至还透露,宗馥莉曾以绝食的方式逼迫父亲妥协。
看到这里,真的不感慨艺术源自生活。影视剧里的那些家族争斗大戏,说是基于现实生活中的素材改编,真的一点不为过。
不过这件事情很快便迎来反转,宗庆后的亲弟弟宗泽后面对媒体采访时晒出了家谱,否认宗庆后有7个孩子。
宗泽后表示:“只有杜(建英)这三个,如果有的话到现在还不跳出来争一口?”同时,他也指出家族内部的矛盾不应被无端放大。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要说:“到底是宗庆后的亲弟弟,宗泽后敢于站出来辟谣,谣言止于智者。”
不过在笔者看来,宗泽后的辟谣,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首先,虽然宗庆后的遗产争夺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可在没有DNA鉴定结果和法庭判决的情况下,其实不少人对此事的真实性存在疑虑,并没有完全相信这三个孩子是宗庆后的骨肉;
而这时候宗泽后拿出家谱,上面赫然写着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相当于完成了绝杀,相当于家族内部承认了这件事。
即使在香港法庭起诉的三人是冒充的,但至少宗泽后拿出的家谱,确定了三个孩子的存在。
而宗泽后一边说家族内部的矛盾不应被无端放大,一边却通过媒体晒家谱,反而导致了矛盾的进一步放大,多少有些“落井下石”的味道。
与此同时,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起诉宗馥莉的起诉书也曝光了。
7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香港高等法院查询获悉了一份以上述三名“子女”为原告,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昊企业有限公司)为被告人的诉状。
该文书显示,2024年12月,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向香港高院申请针对宗馥莉的临时禁令,以阻止她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账户的资产价值。
法院在审阅原诉传票(注:originating summons,香港民事诉讼的一种启动方式)、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资料后,向两名被告发出了临时禁止令。
该诉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也就是说,早在半年前这场家族矛盾便已爆发。
起诉书曝光,亲叔叔“辟谣+承认”,再加上《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的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这局面对宗馥莉越来越不利了。
02
宗馥莉能否力挽狂澜!
宗泽后晒出家谱的“辟谣”,看似澄清了宗庆后子女数量的谣言,实则将宗馥莉推入更复杂的法律困局。
这场遗产争夺战的核心,已从血缘争议转向遗嘱效力与信托瑕疵的博弈,宗馥莉手中的遗嘱能否成为翻盘的王牌,仍需破解三重法律死结:
第一个死结是遗嘱的先天缺陷:形式合规但程序存疑
宗馥莉持有的2020年遗嘱虽明确写有“本人所有境外资产均由独女宗馥莉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但其效力正遭遇全方位挑战。
遗嘱仅由两名娃哈哈高管见证,无任何家族成员签字,在见证人上存在一定的硬伤。
根据《民法典》第1134条,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但见证人若与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如上下级),可能被认定为程序瑕疵。而对方律师已经开始质疑见证人系“宗馥莉下属”,存在利益关联。
该遗嘱未经过公证处认证,相较于公证遗嘱,其法律效力更易被推翻。杭州法院需重点审查签署时宗庆后的精神状态及是否受胁迫。
而遗嘱法律规定的“必留份”也为遗产纠纷埋下了伏笔。《民法典》第1141条要求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若三名非婚生子女被确认无稳定收入,即使遗嘱有效,仍可能被强制分割部分遗产。
即便遗嘱有效,宗馥莉仍面临两座大山。
一是亲叔叔宗泽后的“绝杀”。他晒出的家谱明确记载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姓名,等于家族内部承认其身份。
结合原告提交的1989年出生证明及DNA鉴定申请,这三位原告与宗庆后之间的血缘关系几成定局。
二是原告主张宗庆后曾承诺为三人各设7亿美元信托(总额21亿),但香港汇丰账户仅余18亿美元,且110万美元被转出。
若香港法院认定信托有效,宗馥莉转出的110万美元用途就成了关键。
宗馥莉称是“支付越南工厂尾款”,但若原告提供合同与付款对象关联证据,比如收款方系宗馥莉控制公司),很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
不过宗庆后到底有没有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信托至今仍然是个谜。
据腾讯新闻报道,从接近香港汇丰银行处获悉,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宗庆后,并未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该信托计划。
一位在港为富豪人群提供信托服务多年的人士表示,一般来说,若是信托已经完成的话,高院的这份起诉书理应将香港汇丰旗下的信托主体列为被告。
但香港高院的起诉书显示,并未提及任何涉及该信托的信息,起诉书也未将香港汇丰旗下的信托主体列为被告。
而根据最新曝光的起诉书显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确实向法院申请了禁令,但不过是阻止宗馥莉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账户的资产价值。
也就说,之前媒体报道的所谓信托,很可能压根就不存在,这对宗馥莉来说是一个很关键的信息。
那么宗馥莉能否破局呢?关键还是要主动反击:
首先必须死守遗嘱效力
需证明遗嘱签署时宗庆后神志清醒且意愿真实,并强调见证人虽为公司高管,但符合《民法典》最低形式要求。若能补充医护或亲友证词,遗嘱的效力会更加稳固。
其实是切割信托与遗产
假设信托属实,宗馥莉依然可以主张香港账户属于娃哈哈海外业务的储备金而非信托资产,提交集团董事会决议、海外投资计划等佐证。同时质疑原告相关证据的真实合法性。
最后,宗馥莉完全可以企业存亡倒逼和解
娃哈哈是国有控股企业,虽然实际经营权由宗氏家族主导,但杭州市上城区国资委通过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持股46%,是第一大股东。
宗庆后的遗产纠纷,表面是家族矛盾,本质却牵涉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
宗馥莉可借企业稳定性向法院和舆论施压并促成调解,以现金补偿换取三人放弃股权。
这也许才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然而,遗嘱孤掌难鸣,法律更信白纸黑。“血缘认定+家谱证据”一旦成立,这场诉讼终究会朝着宗馥莉和娃哈哈不利的局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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