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青苗法鸣
青苗法鸣责编 | 默
编者按:暑期已至,法科生们或奔赴律所法院,或鏖战法考考研,或在家与“母上大人”斗智斗勇。此乃一年中“知识焦虑”与“生存压力”并存的特殊时期。为维护法科生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是生存权),特制定本法。愿诸君度过一个虽苦犹甜、有惊无险的暑假!
【发布部门】 法科生暑期生存指导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7.10
【实施日期】 2025.07.10 至 2025.0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规范法科生暑期行为,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避免因过度内卷、资源匮乏、家庭矛盾等因素导致身心崩溃,弘扬“苟住就是胜利”的核心生存观,制定本法。
第二条 【调整范围】本法调整法科生在暑假期间与实习单位、备考资料、家庭成员、钱包余额以及自身精神状态之间产生的复杂法律关系。
第三条 【基本生存权】法科生享有获得充足睡眠、适量食物、基本社交及必要摸鱼时间的权利,任何单位、个人或自身焦虑不得非法剥夺。
第四条 【优先原则】法科生生存需求的优先级高于一切暑期目标(如实习表现、学习进度)。当生存需求与其他目标冲突时,应优先保障生存需求。
第五条 【尊重原则】家庭成员(尤其指“母上大人”)应充分理解并尊重法科生暑期特有的精神压力状态,不得以“别人家孩子”为标准进行不当比较。
第六条 【诚信原则】法科生对自身实际学习/工作进度、精神状态及钱包厚度负有如实报告的义务(对“母上大人”可视情况运用“善意谎言”原则)。
第七条 【公序良俗原则】法科生进行暑期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在家族群转发未经核实的养生谣言(转发专业法律文章除外)。
第八条 【保护原则】实习单位、家庭成员及法科生自身,均负有保护法科生脆弱心灵及发际线的义务,努力营造一个“低PUA、高咖啡因”的环境。
第九条 【法律适用】处理暑期纠纷,参照本法;本法无规定或法科生意志与本条冲突的,以法科生意志为准,但不得违反第七条之公序良俗原则。
第十条 【精神贯彻】整个暑假期间,全体相关人员应时刻铭记并严格贯彻落实“生存第一,快乐第二,学习/工作第三”的本法精神。
第二章 法科生的基本权利
第十一条 【咖啡因自由权】法科生享有在工作日/备考日无限制摄入咖啡、茶或其他合法提神饮料的权利。相关费用应纳入生存基本预算。
第十二条 【合理摸鱼权】在保证基本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法科生享有在工位/书桌前进行合理限度内摸鱼(如刷法考错题、看法条解析短视频、浏览法律公众号)的权利。此权利受《劳动法》及《人类生理极限保护法》原则性保护。
第十三条 【实习补贴请求权】实习法科生享有向实习单位请求支付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习补贴(或至少管饭)的权利。若补贴过低或为零,法科生有权启动“精神损失费”内部评估机制。
第十四条 【资料白嫖权】法科生享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一切合法渠道(如图书馆、学长学姐、网络资源)免费获取学习资料、实习经验、律所黑话词典的权利。付费课程需经“钱包余额评估委员会”严格审批。
第十五条 【答辩豁免权】当家庭成员(尤其亲戚)询问“学法律是不是背法条?”、“毕业能挣多少钱?”、“能不能帮我要债/打官司?”等经典问题时,法科生有权依据本法进行标准答辩或申请豁免答辩(如“我去背法条了”遁)。
第十六条 【精神崩溃缓冲权】法科生因实习压力、备考焦虑、家庭矛盾等原因濒临精神崩溃时,享有申请24小时“网络消失/情绪缓冲期”的权利。此期间内,仅回复紧急工作/导师信息,其余信息可延迟处理。
第十七条 【着装降级权】实习期间需着正装的法科生,下班/离开单位大门后,有权立即将着装降级为“人字拖+大裤衩”模式,释放被束缚的灵魂与脚趾。
第十八条 【免费法律咨询收割机身份拒绝权】法科生有权拒绝成为亲朋好友的“免费法律咨询收割机”。如遇复杂咨询,可依据本法回复:“这个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法,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并附上律所名片,如有)”。
第十九条 【睡眠神圣不可侵犯权】法科生享有每日最低保障6小时连续睡眠的权利。任何以“赶工”、“冲刺”、“临时任务”为由的侵占行为,均视为对本法的严重违反。
第二十条 【法科生的义务】法科生负有努力生存、保持基本体面、尽量不让“母上大人”担心以及按时还花呗(最低还款额)的义务。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 【实习生存指南】实习法科生应:
(一)熟练掌握复印、扫描、装订、跑腿、订咖啡等核心生存技能;
(二)牢记带教律师/法官的咖啡/茶偏好及忌口;
(三)学会在“这个很简单,你研究下”和“这个很急,下班前给我”之间灵活切换心态;
(四)建立“错题本”(记录因不熟悉流程/术语犯的错)与“黑话本”(记录“过一下”、“拉个会”、“对齐”、“抓手”、“闭环”等高频词汇的真实含义);
(五)利用午休时间进行“战略性补眠”或“社交性八卦信息收集”。
第二十二条 【备考求生指南】备考法科生应:
(一)制定符合《人类生理学》的复习计划,包含“崩溃缓冲日”;
(二)将手机设置为“学习模式”,或物理隔离于视线之外;
(三)掌握“番茄钟学习法”、“费曼技巧”等高效(或心理安慰)学习法;
(四)定期进行“模拟考-崩溃-吃顿好的-重拾信心”的标准流程;
(五)加入至少一个备考群,用于信息共享、情绪宣泄及寻找“比我更惨”的安慰。
第二十三条 【家庭相处之道】居家法科生应:
(一)主动承担部分家务(如洗碗、倒垃圾),换取“母上大人”的宁静;
(二)每日进行适量“客厅散步”,证明自己“活着且没在玩手机”;
(三)在“母上大人”视线范围内摆放打开的法考书/法律名著,营造学习氛围;
(四)适时分享实习趣闻/学习心得(重点突出“辛苦”与“收获”),争取情感支持;
(五)严格遵守家庭作息,避免因熬夜引发“你怎么还不起床”的晨间风暴。
第二十四条 【钱包管理规范】所有法科生应:
(一)建立“生存基金”,优先保障咖啡、交通、基本餐食;
(二)谨慎评估“知识付费”产品,警惕“包过”陷阱;
(三)善用学生证优惠及各类免费法律资源;
(四)必要时启动“家庭财政临时援助申请程序”(需附带详尽开支说明及还款计划意向书)。
第二十五条 【身心健康维护守则】法科生应:
(一)每日进行至少15分钟“放空”或“非法律类娱乐”活动;
(二)保证基本蔬果摄入,对抗咖啡因副作用;
(三)关注发际线变化,必要时使用“视觉欺骗法”(如改变发型);
(四)建立“树洞”机制(好友、网友或日记本),及时宣泄负面情绪;
(五)牢记:挂科/被骂/实习不顺≠世界末日,保命要紧。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兜底条款】本法未详尽规定之暑期生存困境,法科生可依据“生存第一”原则及基本法理(常理),结合具体情境,创造性地运用本法精神寻求解决方案。
第二十七条 【最终解释权】本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法科生暑期生存指导委员会”所有(该委员会由历代成功存活下来的师兄师姐之集体智慧组成)。
第二十八条 【有效期】本法有效期自颁布之日起至该年8月31日24时止。新学期开始,自动失效,法科生自动转入《新学期生存法则》(待制定)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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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梦洋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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