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工信厅、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省建成15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零碳园区建设主要包括10个方面。其中,大力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光热、风电、生物质能等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及周边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以就地、就近消纳为原则,大力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持续推进园区绿电按照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分布式自发自用和虚拟电厂等模式规模化发展

在指标体系方面:

核心指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零碳园区建设必须达到的目标,是园区遴选和后续验收评估的首要条件。

引导指标(一类),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70%以上、储能容量大于日均用电量的8%等6个,该指标是与核心指标有直接关系的指标,也是申报零碳园区建设的必选指标。

引导指标(二类),则要求可利用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70%、园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大于2.5万平方米等8个。二类指标可自由选择4项进行建设。

原文见下: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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