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马玉鹏等9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延津县委组织部延组干〔2025〕21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马玉鹏同志的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延松同志的延津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贾祥伟同志的延津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 超同志的延津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孔祥璐同志的延津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君峰同志的延津县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延津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宁宇同志的延津县交通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慧星同志的延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毛永明同志的延津县三产服务业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延津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来源:延津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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