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磊子

来源 |华夏能源网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获悉,7月17日晚间,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通灵”,SZ:30009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

公告显示,被告单位金通灵以及被告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因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将以欺诈发行股票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6人,因连续六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记载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致使其中四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且情节特别严重,将以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金通灵、被告人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自愿认罪认罚,并存在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宽或减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4年1月,金通灵以及多名高管已因财务造假被江苏证监局处罚。

江苏证监局彼时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证监局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万元;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对袁学礼予以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各处罚款60万元。

据江苏证监局调查,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连续六年财务造假

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华夏能源网还注意到金通灵近期因买卖合同纠纷、建设施工纠纷等事项而官司缠身今年5月8日,金通灵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且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共37起,涉案金额合计7062.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6%。

金通灵是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2010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是以工业鼓风机、离心空气压缩机、新型高效蒸汽轮机、工业锅炉等流体机械制造为核心的制造服务企业,主要产品是大型工业离心鼓风机、通风机、轴流鼓风机、节能型离心空气压缩机、汽轮机、燃气轮机。此外,金通灵还投资、运营新能源电站。

业绩方面,金通灵净利连年亏损且亏损扩大。2020-2024年,归母净利润逐年巨亏,分别亏损0.49亿元、0.60亿元、3.61亿元、5.06亿元、13.14亿元。2025年一季度,金通灵实现收入1.21亿元,同比减少67.76%;归母净利润为亏损7287.74万元,同比扩大197.51%。

截至7月18日收盘,金通灵报2.89元/股,跌0.34%,总市值43.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