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辖区国省道及外环路段

实施禁停

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夏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辖区内国省道、外环路段实施禁止机动车停放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1、省道323(苦水路口至平原县界)

2、国道308东段(东外环至高唐县界)

3、国道308西段(西外环至河北省界)

4、国道514(西环路至夏津与临清交界处)

5、国道240南段(南环路至夏津与聊城交界处)

6、国道240北段(北环路至武城县界)

7、夏津辖区东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整段

以上路段全线禁停,禁停标志具体点位附后。

二、禁停时间

上述路段实施 24 小时全时段禁止机动车停放重中型货运车辆如需停车休息或装卸货物,应前往指定的停车场、服务区或者允许停车的地点。严禁在道路行车道、应急车道、路肩等非停车区域随意停车。

三、禁停措施

本通告自2025年7月25日起实施。届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查处、“固定+动态”电子警察抓拍等方式,对违反规定在禁停路段停放或临时停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处100元罚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依法拖移。

四、特殊情况处理

重中型货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若因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必须停车,应立即开启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处放置警示标志,同时迅速报警,尽快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国省道良好的交通秩序。

夏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17日

禁停标志具体点位公布

1、省道323(苦水路口至平原县界)

2、国道308东段(东外环至高唐县界)

3、国道308西段(西外环至河北省界)

4、国道514(西环路至夏津与临清交界处)

5、国道240南段(南环路至夏津与聊城交界处)、南环路整段

6、国道240北段(北环路至武城县界)、北环路整段

7、夏津辖区东环路、西环路整段

东环路整段:

西环路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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