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一男子三度买凶杀妻 被判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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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桃园一男子三度买凶杀妻 被判刑12年

台湾桃园市王姓男子因怀疑前妻与他人交往,去年三度买凶想要杀前妻。包括教唆他人以汽车冲撞前妻,还收买17岁少年闯进前妻经营的通讯行,用球棒猛击前妻头部,致其昏倒。

7月17日,桃园地院以共同杀人未遂等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2年,其余4名共犯分别判处7年3月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看看新闻记者: 潘桑榆

编辑: 潘桑榆

责编: 姚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