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居民急难愁盼过程中,针对解难所需周期较长,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该怎么应对?老旧小区、商品房小区以及复合型街区的居民、经营主体,对美好社区的需求、愿景不同,参与意愿度有差异,如何找到这些居民共识的最大公约数?社区治理提炼工作法的过程中,怎样既保留本社区的治理特色,又能归结匹配不同社区的底层逻辑?

在18日举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与基层实践对话交流活动上,基层治理者抛出现实之问——怎么在城市治理中用好全过程人民民主?

“城市治理跟全过程人民民主好比一个硬币的两面。城市工作无论在理念、原则、方式方法上都需要大量运用到全过程人民民主。”专家回复得精辟,但理论讲得再多,不如把事情办好。所谓治理就是要解决问题,各方形成合力为老百姓办实事,追求政府对民意需求的高度回应。

据悉,此次对话交流是理润申城·长宁 | 理响长宁理论宣传项目中的首场活动。“理响长宁”不仅是该区理论宣传的创新,更是对实干的有效指引。

“日用而不觉”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哪儿”?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仲启一语道破——“日用而不觉”

无论事关城市发展的公共决策还是老百姓的满意度,“今年出台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8.0版中,夯实街镇营商底座部分的内容就出于学者研究。学者通过大量调查研究、问卷座谈,吸纳各方面意见,形成建议资政提交给市委市政府”。汪仲启说,没有一项公共决策是决策者“拍脑袋”想出来,其背后的生产机制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

又比如“12345”机制,“过去基层遇到问题、困难是一层一层往上报。12345是市政府的平台,接单电话后往下派工单,改变了信息流,驱动基层进行回应。该机制虽有待进一步完善,但从治理创新而言,我们看到了民意表达的渠道”。他说,这项制度还成为了他在美国哈佛大学分享的经验之谈。

这种渠道正越来越丰富。如人民建议征集、社区提案制度,街区规划就是做的社区提案、基层立法联系点等都是渠道,“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日常生活中,日用而不觉。我们公共权利的运作实际上正按照这个方式推动”。

不仅有收集民意的群众路线,更有资源投入公共服务。汪仲启解释:“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把事情甩出去,让社会自负盈亏、自己管自己,而是政府通过投入改善民生,设立发现问题和诉求回应的机制,通过党建引领实现共治、协同。”

民意有了表达渠道,也要被有效吸纳。上海市政治学会名誉会长、复旦大学教授桑玉成认为,比如对于人大代表而言,要把老百姓不同的想法整合成最大公约数再去表达,同时表达者要用一种正确规范的语言阐释,才能让‘民意’进入政治过程。

归结工作法,不如探索“空白领域”

“基层是非常复杂的治理场景,工作很难做。”专家的一番话,获得在场社区治理者的共鸣。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中的实践各有创新、各有成效,也因此让不少社区治理者有了提炼“工作法”,丰沛理论实践意义的良好愿景。

新泾镇绿八居民区书记刘观锡说,自己根据社区情况总结出了治理工作法,但推广到其他社区,遭遇水土不服。基层理论创新该怎么兼顾因地制宜和普遍价值?

所谓提炼“工作法”有时候是基层迫于创新压力的结果,汪仲启认为:“基层治理没有那么多工作法,但有很多鲜活的案例,我们更应从具体案例中琢磨办事方法。”他进一步解释,黄浦区的“三会制度”是目前而言,极具代表性的工作法。

所谓“三会制度”,即在基层社区由居委会唱主角,通过“协调会”来解决居民区的利益性矛盾,通过“听证会”使政府所办的为民实事与百姓所盼相一致,通过“评议会”让政府在社区的延伸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眼睛向下、对百姓负责。目前,这个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三会制度”已经走过20多年的发展历程,并写入了居委会组织法。

汪仲启说,社区主要有四个主体,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四个主体本身有各自的议事规则。“《居委会组织法》修改后,我相信会有很多关于居委会的议事规则的细则出来。这些法定动作之外,治理难度体现在如何共治、协同,这是共性之难。而‘三会制度’是能够跨越主题的通用工作法,因此社区并不见得要‘重复’创新工作法,不妨在空白领域加强探索,比如业委会如何规范化建设。”

原标题:《“市民热线”如何成为在哈佛分享的经验之谈?》

栏目主编:祝越 文字编辑:张晓鸣

来源:作者:文汇报 苏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