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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早晨急着赶地铁上班,却被广场舞音乐吵得心烦意乱;

深夜加班回家,小区里健身的呐喊声让你难以入眠。

最近,辽宁朝阳发生的"暴走团逼停救护车"事件,实在是太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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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早晨,辽宁朝阳大凌河景区内,一个老年徒步团正在列队准备出发。

就在此时,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需要通过这条道路。

视频显示,双方僵持了约两分钟,最终以救护车靠边让路、徒步团继续前行告终。

虽然官方证实:当时三辆车并非执行紧急任务,但这一画面仍引发了网友强烈反响。

按照常理,在路上只要看到救护车,大家都会主动避让。

毕竟救护车里都是重症病人,一个瞬间可能就会决定他人的生死。

就算车里没有病人,出勤的每一辆救护车,奔赴的都是等待救命的人。

有时候,真的搞不懂这群老年人。

按理说,生命的齿轮转到这个年龄,他们应该比其他人更“惜命”,更懂得“活下来”的价值。

可就是这群人,一边喊着“强身健体”,一边又漠视他人的生命。

如果,下次救护车里的人,就是暴走团中的某一位,他们又会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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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济南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导致交通事故,到青岛暴走团集体闯红灯,再到这次辽宁逼停急救车辆,类似的新闻几乎每隔几个月就会刷屏。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些团队往往组织严密,有的还统一着装、携带音响设备,俨然将公共道路变成了私人训练场。

很多暴走团还在公园活动,经常与晨跑者、骑行者发生冲突。

更可怕的是,当这些团体形成规模后,往往会产生"法不责众"的心理,对劝阻置若罔闻。

这件事,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对于官方给出的“批评教育”方式,我不太认同。

有些错误,口头上的说教,足以服众。

但有些错误,批评根本不起作用。

否则,也不会出现“年年批评,年年照旧”的暴走团问题。

北京市某专业律师认为:涉事老年暴走团,涉嫌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大众苦“暴走团”已经很久了,遏制危害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当事人吃点苦头。

既然有专业处罚条例,我强烈建议:

不要只口头教育,该罚就罚,该拘留就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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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所有人的城市,健康不应成为自私的遮羞布。

当我们年迈的父母在公园锻炼时,我们也希望急救车能为他们畅通无阻。

公共安全就像空气,拥有时不觉珍贵,失去时才知致命。

让我们从今天开始,做一个既爱自己健康,也尊重他人生命的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