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7月19日消息,著名经济法学者、南开大学法学院何红锋教授在昆明出差期间,因突发疾病,于2025年7月18日不幸在昆明离世,享年60岁。
看到这个消息,我感到十分突然,因为我在前几天还看到他发朋友圈。匆匆写一篇短文纪念何红锋教授吧。
2014年初,我与何红锋教授在微博互加好友,他告诉我,他看过我的文章,赞同我的关于放开生育的观点。虽然他是法学教授,但受我的影响,他在微博上也发表或转发了许多呼吁放开生育(甚至鼓励生育)的帖子。下面仅举几例(并附上微博截图):
2014年5月17日,他转发并点赞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的如下微博:“为山东省、南昌市和连云港点赞!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计生证明脱钩。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在一点点地被采纳,有一点点成就感,也希望更多的地方能早日实现入户、入学与计生证明脱钩。”(这条微博的背景是:2014年3月,黄细花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十余份关于人口政策改革的建议,包括《关于适时全面放开生育的建议》、《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建议》、《关于纠正上户口与计划生育证捆绑的建议》、《关于纠正入学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建议》、《关于纠正就业和从业与计划生育挂钩的建议》、《关于取消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各类证件和证明的建议》等。)
2014年6月24日,他转发一个关于生育率的贴子说:“现在完全放开都来不及了。”
2014年8月28日,他发了一条微博说:“青奥会闭幕式上,平安的歌词中有‘青春中国’如何如何,中国还有青春吗?中国已经快步步入老年社会,并且即将迎来人类社会从未有过的高比例老年人社会。即使现在放开计划生育政策,青春中国也不知要何时才会再来。”
2016年4月22日,他转发一则新闻《黑龙江边境城市人口可生三胎》,并评论说:“鼓励生育已然来不及了。”
2021年2月19日,他发微博说:“计划生育已经不是放开的问题,而是应该鼓励生育了。”
近几年,他开了一个微信公号“何红锋评论平台”,有时也发一些有关人口与生育问题的时评文章。
2023年1月底,四川省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生育数量限制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当时我写了一篇文章《生育登记本来就应该取消结婚限制和生育数量限制》认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论是否结婚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只是对法律规定的一个具体落实。至于取消生育数量的限制,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不断下降,出生率连创新低,现在我国的生育政策已不再限制生育,对生育四孩以上的家庭也不再处罚,生育登记更没有必要限制生育数量了,应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2023年2月7日,何红锋教授也发表一篇题为《四川生育登记的修改只是纠正了一次行政滥权》的文章,呼应我的观点,他说:“最近,四川省卫健委印发了修改后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修改前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是2019年印发的,内容都是针对夫妻生育的。但修改后,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这一修改,导致了网络上一片骂声,认为是鼓励不婚生育、甚至鼓励小三生育等等。我的看法,四川省卫健委的这一修改,只是纠正了一次行政滥权……在我国,很多人会把某一个民事行为(生育也是民事行为)的行政登记理解为合法的前提。而四川省在修改前,由于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形,是不予登记的。这种不登记,显然意味着需要登记部门(卫健系统)对是否是夫妻进行审查,证明是夫妻才能进行登记。这在本质上,其实就是行政许可。因此,公众有误解,并不能都怨老百姓。这次修改,仍然可以理解为纠正了这一种行政滥权。那么,如果不是行政许可,生育登记的价值是什么呢?其实,生育登记的本意是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
斯人已逝,幽思长存。何红锋教授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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