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子天天来家里蹭饭,我不想伺候回娘家,婆婆跳脚:你走了谁来做饭

俗话说:“媳妇不是佣人,小姑子不是祖宗。”

可有些人啊,仗着亲戚关系,就把别人的忍让当成理所当然,蹭吃蹭喝还理直气壮。

我叫沈如萍,三十六岁,生在苏北一个普通家庭,爸妈是工厂职工,从小教我做人要讲理、讲分寸。

大学毕业后,我嫁给了顾家明,他家在本地算是小有资产,婆婆顾秀兰是典型的强势老太太,小姑子顾婉儿比我小五岁,大学刚毕业,还没工作。

婚后,我和顾家明住在婆家那套三层小楼里。

本想着一家人和和气气,结果没过多久,小姑子顾婉儿开始天天来蹭饭。

一开始我没多想,想着她是学生,偶尔来吃顿饭也正常。

可后来她变本加厉——早上来吃早饭,中午不走,晚上还要我做她爱吃的糖醋排骨。

连洗碗都不碰一下,吃完就躺沙发刷手机。

我跟婆婆提了几次:“妈,婉儿是不是该自己做饭了?她也不小了。”

婆婆立马翻脸:“她是你小姑子,你做饭她吃怎么了?你是嫂子,伺候点亲人不应该吗?”

我忍了又忍,可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顾婉儿还在饭桌上说:“嫂子做饭真香,我以后天天来吃好了。”

我笑了笑:“你要是真喜欢吃,可以搬来一起住,顺便帮我洗洗碗。”

她一听,立马摆手:“我才不要干家务,我是来享福的。”

我那天晚上跟顾家明摊牌:“你妹天天来蹭饭,我不想再伺候了。要么她自己做饭,要么我回娘家。”

顾家明皱眉:“如萍,她是我妹,你就忍忍吧。”

我冷笑:“忍?我嫁进来是当老婆,不是你们家的厨娘。”

第二天,我收拾了几件衣服,回了娘家。

爸妈一听我委屈,心疼得不得了:“你要是真过不下去,就别回去了,我们养得起你。”

我在娘家住了三天,顾家明打了十几个电话,我都没接。

第四天,婆婆亲自来了,脸色难看:“你走了,家里没人做饭,婉儿都饿瘦了。”

我淡淡地说:“妈,我不是保姆。你们觉得我做饭是应该的,那我不做了,你们就知道谁该干活了。”

婆婆气得直跺脚:“你太不懂事了!”

我看着她:“我不懂事?那你女儿天天来蹭饭不干活,你倒觉得理所当然?”

她哑口无言。

这时顾家明也赶来了,低声说:“如萍,你回来吧,我跟妈说了,以后婉儿不会再天天来吃饭了。”

我看着他:“你确定?”

他点头:“我保证。”

我回到家,顾婉儿果然不再出现。

听说她被逼着去找了份工作,天天加班,连晚饭都顾不上吃。

而我呢,日子清净了不少,做饭也只做两人份,偶尔还能出去跳跳广场舞。

几个月后,婆婆突然改口:“如萍啊,你做饭真是有一手,婉儿都说想你做的糖醋排骨了。”

我笑了笑:“她要是想吃,可以自己学着做。”

婆婆叹了口气:“你这人啊,太有主见了。”

我回她一句:“主见是我活得清醒的底气。”

故事讲到这儿,我只想说:“亲戚不是借口,蹭饭不是权利。”

正所谓:“饭要自己煮,理要自己讲。”

做人,别太惯,惯出来的不是亲情,是无底线的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