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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象新闻接到来自广东省阳江市茹雅妹女士的求助信息。茹女士称:当时父母正常驾驶电动车,但却遭遇横祸,花了四十多万抢救治疗才勉强保住性命,但肇事司机迟迟不履行赔偿责任。事故双方拉扯了一年多后,肇事司机才道出原委:自己当时是被交警追车才发生的车祸,但责任却全要他担,他既担不起,也不愿意担。受害人茹光迎一家人这才知道,车祸背后,竟还有这样的隐情。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的梁利波律师告诉大象新闻记者:“《道路安全交通法》包括《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其中一部分条款的制定初衷就是为了保障交警和群众的安全,擅自决定驾驶机动车追缉,违反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构成行政违法。如果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滥用职权罪。(大象新闻)
编辑: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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