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无官方机构发布类似的消息,包括中、韩两国的官方机构,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网(unesco)。因此这个消息的可信性是存疑的。
另外,从unesco的官方程序上来讲,并不存在“一个国家向unesco提交证据,unesco审核证据并列入待撤销名单”的程序。
我找到了这份最新版本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Operational Directiv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其中包括详细的如何将被认定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项目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程序,以及认定标准等的规定。
大家可以去这个网站查询详细的文本内容:https://ich.unesco.org/doc/src/ICH-Operational_Directives-10.GA_EN.pdf
简单来讲,申报国在经过国内的审核流程之后,需要向unesco提交详细的项目申报书,其中包括项目名称、地理环境、分布区域、历史渊源、文化价值等。另外还包括传承人的详细介绍,包括传承范围、谱系、传承人技艺水平及社会影响。
以及申报国对于这些非遗项目的保护措施,包括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及详尽管理制度。
另外还可以提交一部分辅助资料,比如反映文化价值与历史渊源的证据照片,以及体现文化特色的视频资料,等等。
此材料将会经过unesco国际专家小组的严格审核,重点考察项目的历史真实性、文化独特性和保护可行性。
整体来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更关注遗产的保护措施,而非争议归属权。
历史上unesco从未撤销过任何非遗项目的资格,操作指南里也没有涉及到任何撤销程序。更不存在所谓的“列入待撤销名单”。
就像一开始说的那样,unesco官网没有这样的信息,中、韩两国的官方机构也从未提到过这样的争议。更有甚者,新闻里面提到的“中国文化遗产鉴定中心”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机构。
一个不存在的机构又如何向联合国提交高达137项证据呢?
在unesco官网上,与韩国有关的最新一条新闻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韩国共和国建立新的框架协议,以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举措》。
新闻里面提到:
预计未来的平台将为《2003年公约》的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一个在线空间,以进行合作、能力建设和分享良好的保护经验,旨在成为寻求生活遗产保护指导的人们的一个工具和灵感来源。 《2003年公约》基于社区参与和参与性方法,人们对此寄予厚望,希望新平台能有助于实现《2003年公约》第18条的更广泛实施。
框架协议的签署随后伴随着庆祝活动,推出了“早期收获”版本的共享良好保护经验平台,该平台展示了全球社区成功实施的一套试点方法和措施,以应对特定保护需求。
如果真的韩国面临5项非遗项目被取消的风险,双方还能这么心平气和的进行合作吗?
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假新闻。
客观来讲,对于韩国部分非遗项目,的确有一定的争议性,但是就像unesco一直倡导的那样,我们更应该关注如何保护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与传承,而非刻意去制造争议。
就像时任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回应“中韩两国部分网民和公众人物就泡菜归属问题有不少争论”问题时说的那样。
我不是食品方面的专家。在我看来,泡菜作为一种腌渍发酵的食品,并非仅存在于少数国家和地区。中国称之为“paocai”,朝鲜半岛及中国的朝鲜族称之为“kimchi”,凡此种种,它们有相同相近之处,但在用料、口味、制作方法等方面又各有千秋。
我们支持从美食角度对泡菜相关学术问题进行有益友好的交流,但不应带入偏见,以免引发对立,影响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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