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大理市出席州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部分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和大理市出席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大理市2025年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采取听、看、查、问的方式进行,代表们先后到洱海月湿地公园、大理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院区、大理市民活动中心建设现场等地,调研项目进展情况。调研中,代表们就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筹措、进展情况、建成后的效果等进行提问,市级有关部门和施工方一一作了回答。

2025年,大理市高度重视项目攻坚工作,持续推行市级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高位推动、强化攻坚、强化保障、突出重点、超前谋划,以高质量的项目工作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大批重点项目相继竣工、顺利开工或开工在即,成为了稳增长的重要手段,促发展的不竭动力。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全市项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资金争取难、项目落地难、统筹推进难等问题。对于下一步工作,要锚定目标,坚定投资增长信心;要多措并举,合力开展项目攻坚;要优化储备,推动项目谋划提质增效;要瞄准投向,加大资金争取力度。

调研组要求,北市区排水防涝项目要积极争取资金,协调各方大力支持,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商户的影响。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院区项目要积极与施工方协调克服目前存在的困难,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赶进度,争取早日搬迁。西洱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抢抓进度,加强督促和协调,尽快完成施工扫尾及相关资料的完善。市民活动中心项目要继续抓好筹融资工作,积极与施工单位协调,克服困难,推进项目建设。

市领导王梅芬、尹智、杨红波、杨晓涛参加调研。

记者:杨辉 周华

编辑:向红玉

值周:杨丹妮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渔业资源、风景名胜资源等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在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利用水资源、渔业资源、风景名胜资源等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下列规费:(一)取水或者使用水资源从事发电等经营性活动的,缴纳水资源费、水费;(二)从事渔业捕捞的,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三)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其他规费。

 部分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调研大理市攻坚项目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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