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 25 日下午,秦学伟像往常一样前往自家承包地查看小麦长势,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惊出一身冷汗。

自己种植的125亩麦田,已被收割一空,只剩下整齐的麦茬在烈日下泛着白光。回想起这半年多以来的辛苦劳作,秦学伟感到一阵眩晕,是谁抢割了自己的麦子?

在确定不是自己家人的安排之后,秦学伟立即报警,随后通过行车记录仪画面锁定了抢割者身份。

然而,虽然“偷”麦子的人清晰可辨,甚至他自己也承认。可如今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案子却没有什么进展。不仅如此,秦学伟反而陷入比较被动的局面。

故事要从两年前说起,秦学伟是河南省项城市李寨镇村民。他从同村村民曹国山手中转包了大范庄 120 亩和董桥村 5 亩土地。

2024 年 9 月,曹国山因身体原因不再参与种植,双方口头约定由秦学伟独立耕种并承担全部成本。

2024年年底,曹国山去世。秦学伟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特意与曹国山的哥哥和儿子沟通,在亲属的见证下,分别找大范村和董桥村村委会开具耕种证明。

证明中明确记载:(承包地)由秦学伟负责收、种、付款,以后该土地的经营,管理都与曹国山和曹继博无关,账目已算清,该土地已没有曹国山和曹继博的任何东西。

证明上有曹国山亲属及秦学伟的签名,以及参与见证各方摁的手印。

本以为有了这一纸证明,自己承包的土地便再无任何瓜葛,然而第二年就出了大麻烦。不过,找麻烦的并不是曹国山的儿子或其他亲属,而是另有其人。

2025 年 5 月 25 日,当秦学伟来到地头时,发现麦田已被大型收割机 “扫荡” 一空。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和行车记录仪,他惊讶地发现:带头指挥收割的正是镇信访办主任张文化,其妻子和儿子也在现场协助装车。

“张文化在派出所承认,是他带人收割了麦子,还说当天就把麦子拉到周口的粮站卖了。” 秦学伟提供的录音中,张文化多次提到 “这是曹国山欠的债,我只能找地要钱”。

据估算,125 亩小麦按亩产 1200 斤、收购价 1.3 元 / 斤计算,损失近 20 万元。

面对质疑,张文化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解释:“曹国山生前在我妻子经营的农资店赊欠了 16 万元种子化肥款。这块地是他生前承包的,我有权收割抵账。” 他强调,自己并非针对秦学伟,而是 “向死人讨债”。

但秦学伟拿出的最新证据,却指向相反方向。曹国山生前确实欠了不少人的钱(秦学伟、张文化都是债主之一),不过在他死后已经结清了。

原来,曹国山去世后,各方债主聚集在一起,在曹国山家人的见证下,一起分了他的遗产,并且各自与曹家人签署了一份《债务结清证明》。

在其中一张证明上写着“经咱们债权人共同协商,张爱兰与曹国山债务,截止今天所有债务已全清。”落款是2024年11月27日,上面有张文化夫妻俩以及曹家经手人的签名。

“我们还提交了村委会证明、转包协议、银行转账记录、债务结清证明等 20 多份材料。” 秦学伟的儿子秦浩哲表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土地权属和债务已结清的事实。”

6 月 3 日,项城市公安局以涉嫌抢劫罪对张文化妻子立案侦查,并将其刑事拘留。不过仅仅 10 天后便放出来了。

“公安局说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把人放了。”秦学伟回忆道,“刑警队说检察院认为存在经济纠纷,证据不足。我们后续补充了新证据交给刑警队,至今没收到任何反馈。”

对于镇上的处理态度,秦学伟也提出了意见:“张文化是镇信访办主任,我们去镇政府反映问题,也一直没人理会。”

不过,当地民警表示,该案件在正常办理当中。秦学伟则一直在等待一个结果。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文化及其家属在未通知土地承包人秦学伟的情况下,私自强行对小麦进行抢割,至少应该符合上述两项犯罪行为的其中之一吧?而且价值20万的损失,应该够得上“数额巨大”的范畴了。

换句话说,就算他和曹国山之间存在债务纠纷,难道不应该是向他的家属要债吗?即便要债不成,难道不应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主张权益吗?直接去田里抢割麦子,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吧?

况且还是在债务已经清算完成,且土地承包权已经转移到别人手上的情况下,张文化的做法是不是有点儿太霸道了呢?

我们总说换位思考,其实很多事情到底合不合理?公不公平?只要把身份互换一下就能参透一二。

比如此案例中,假如包地的秦学伟是信访办主任,而张文化只是个普通的村民,他还敢这么做吗?想来他可能会低声下气、几次三番地去讨要所谓的债务。即便最后要不出来,就算自己忍气吞声,恐怕也不敢去割主任家的麦子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证明这件事是不合理的。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如果仅仅是换了个身份,解决问题的方式就得变,那还平等个屁啊?

建议秦学伟直接去法院起诉吧,如果所述都是事实,提供的证据也都是真实的,我想胜算应该还是很大的吧。

您认为他最后能挽回自己的损失吗?评论区聊聊。

(注:文中部分图片为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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