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的礼敬与厚爱,这也是我多年的提倡,律师、学者、判事、检事荣休或从业几十周年纪念,都宜以学术报告会的方式进行。

今天听到许多青年先进的高论,非常开心。

“但恨不见替人”,才是法律家的悲哀。

礼,是基本法、社会法、习惯法、心理法合一,不用公权而自行之。

我没有想到接到的是“礼宴”,大家有心了。

想必店家说礼敬法律家就叫礼宴,要比“法宴”高,比“法宴”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