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7日下午17时,年近20岁两位女大学生李瑞瑞(化名)和徐乐乐(化名),在西咸新区综合治理中心的9号“人民调解”窗口台前,听到手机微信的提示声音后,异口同声激动的说声“我的414元钱到账了”。

2025年7月13日,李瑞瑞与徐乐乐想在暑假期间打工挣钱,也是对自己即将步入社会的一种锻炼,还能给自己挣些零花钱,在三桥万象城附近一个叶某某开设“香甜甜”蛋糕店打工,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包吃住每天40元工作12个小时,一个月后正式工资每月为3600元,三天后,叶某某老板以她俩不适合工作为由被辞退,并拒绝发三天的工资。

女大学生李瑞瑞与徐乐乐两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西咸新区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她们的诉求后,立即指派到在9号“人民调解”窗口值班的调解员王顺虎办理,尽快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女大学生的维权。

调解员王顺虎知悉女大学生的情况后,立即电话与叶老板联系,依法向大学生维权,叶老板也认识到自己触犯《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并愿意接受电话调解,经调解协商,双方达成每人每天按138月工资计算,3天共计414元,两个人拿到共计828元工资。

如果按照女大学生与叶老板的口头约定,每天按照40元工资计算,她俩每人3天工资为120元,该计算方法,严重低于2024年度陕西省的最低每月工资2160元标准,对劳动者严重失去公平,如果按照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两位女大学生要等最少3个月的期限,人民调解在当下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快速的调解纠纷利国利民,老百姓不花一分钱还能得到圆满的解决,这就是“枫桥经验”在西咸新区综合治理中心的延伸。

该案例的成功化解,生动展示了人民调解制度在化解基层劳资纠纷、特别是保护弱势群体(如学生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显著成效。调解员依法办事,快速高效地纠正了雇主的违法行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拒付报酬),为大学生挽回了远高于其最初不合理约定的应得报酬(414元 与120元),体现了公平正义。同时,这也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成功实践的典型案例,彰显了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价值。报道也警示求职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并宣传了依法维权、寻求调解的正确途径。

撰稿人 西咸新区党群工作部 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