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A股迎来百股涨停,但在同一天,却有2只个股彻底告别A股——来自山东青岛的中程退(300208,原“青岛中程”)和来自湖北武汉的退市九有(600462,原“九有股份”)今日摘牌,结束了A股上市之旅。
两家上市公司均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触及退市条件。
7月18日是中程退在A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该股当日收盘价定格在0.28元/股,跌幅12.5%,换手率5.72%。根据规定,中程退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之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转让。
值得一提的是,中程退及相关当事人今年4月30日还收到过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中程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团队近日递交一批投资者起诉中程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已获青岛中院立案受理。赵敬国律师表示:“其中有投资者损失惨重,损失金额超百万元。此次起诉,是针对公司和高管,涉及公司多年财报虚假记载事项。”
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根据已查明的违法事实,赵敬国律师分析指出,于2018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持有中程退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退市九有同样面临投资者索赔。
今年6月16日,退市九有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639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71.03%。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中国证监会拟对退市九有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850万元;对前实控人李明警告并罚款1500万元,同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金铉玉、朱文龙等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0万元至300万元罚款,其中金铉玉、朱文龙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连接的重要环节,若因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目前判断,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12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退市九有股票,并在2024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内容来源:大众证券报
编辑:陈陟
校对:李秋捷
责编: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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