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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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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部分地区持续出现高温酷热天气,给广大职工特别是户外作业、高温岗位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峻挑战。为扎实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防控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1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高温期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高温防暑降温措施

各级工会应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高温津贴标准等政策法规,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在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隔热、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如设立防晒遮阳棚等休息场所,配备空调、风扇等,保持通风散热。

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各级工会应协助用人单位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针对建筑等行业职工,可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开正午日光强烈、气温较高时段,选择早晚温度相对较低时段开展工作。针对环卫等行业职工,可采取轮换休息,缩短连续作业时间等方法,尽量采用机械作业,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一是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含本数,下同),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二是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三是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四是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高温津贴

各级工会应配合用人单位向高温作业职工发放必要的、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护具、药品等劳保用品,并督促和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要加强对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职工配备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品和急救药品,如在工作场所提供绿豆汤、西瓜、淡盐水、清凉饮料及藿香正气水、清凉油、人丹等防暑降温物(药)品。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高温作业现场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急救药品冲抵高温津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有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四、开展夏季安康“三送”活动

各级工会要协助用人单位加强统筹调度,落实高温慰问专项资金,聚焦重点区域 、重点项目、重点人群,积极开展夏季安康“送清凉、送安全、送法律”活动,对职工的生产生活作业场所进行一次普遍走访调查,看望慰问高温一线职工,赠送防暑降温用品。同期开展防暑降温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调查,了解职工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督促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饮食卫生和防疫等工作。

五、关爱高温作业特殊群体

各级工会要全面逐个排查“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工会服务站点运行情况,确保建得好、用得好,真正发挥作用。要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提供避暑休息便利,切实帮助环卫职工、外卖送餐员、快递员、交通巡警等户外职工群体解决高温天气“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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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事关安全生产,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维护高温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秩序,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