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购越来越普遍的今天, “七天无理由退货”成了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益,给大家的购物增添了不少保障.不过,最近有个案例却给我们提了个醒,这项权益可不是能随意滥用的。

李某在电子商城买了部6000元的手机,用几天后以卡顿为由申请退货退款。商家收到货后,发现手机有划痕且检测无故障,拒绝退款。法院审理发现,李某从2017年起就在该商城频繁以“7天无理由”或“质量问题转无理由”申请手机退货,高达210次,远超正常消费者范围,属于滥用权利。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求。

这两个关键法律点你得知道

1.“7天无理由退货”并非随意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权,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要求行使权利要讲诚信,不能恶意损害商家利益。

2.质量问题退货需举证:李某主张手机质量问题,却拿不出证据,按规定不能以此为由退货。

普通人购物注意了

合理使用无理由退货:别频繁恶意退货,退货时保证商品完好。

留好购物证据:订单、支付记录、沟通记录等,维权时用得上。

看清退换货规则:购买前了解商品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