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在丹阳一小区,两名养狗人养的两只杜宾犬出现在地下车库,因未拴牵引绳,引起一名带幼童的路人不满,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当地警方称,该事件已妥善处理。杜宾犬未拴绳吓哭幼童引发全网激辩:网友却不买账了!

#两只杜宾犬没拴绳引激烈争吵#

网传视频显示,事发小区的一个地库里面,其中一名路过男子见到两只杜宾犬没有拴绳之后双方发生口角,而该男子旁边还有一位女士怀抱幼童。

此举引起路过的他人不满,声称要“打死狗”,随后养狗人反呛路人:“咬你了吗?咬你了吗?”

女养狗人质问:“你要打死谁?”路过男子便回应道:“打死狗,狗咬人就打死狗。”该言语激起女养狗人怒火便连声反呛:“咬你了吗?咬你了吗?”

女养狗人在走向该男子时,两只杜宾犬并没有拴上牵引绳,并不停地在周边奔跑,此时男养狗人也加入争执并发问:“咬到你们没有?”

双方此后争吵更加激烈,路过男子声称:“狗(不拴绳)跑过来吓人不吓人?”女养狗人大声回应道:“吓到谁了?”

路过男子大声反击:“吓到我了。”但女养狗人的话语再次引爆双方情绪:“怎么了?你死了吗?”而男养狗人则进一步称:“吓到你了那你走啊。”

随后有自媒体表示,当事人李先生当天带着家人外出回家, 停好车刚打开车门,不知从哪窜出来两只杜宾犬,对着怀里抱着的三岁小孩狂吠,十分的吓人,所以才会怒斥对方!

随后两人口角升级,互相指责对方,李先生录了视频,并且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但是视频传播没多久,李先生就收到了警方的电话,要求删除视频,说这个视频给丹阳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与此同时,对方也在社交媒体上回怼,说整个事情经过不是这样的,在言语中,似乎还透露当天李先生喝了酒,并使用指虎这样的凶器,并对进行了剪辑发了出来……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小区有很多业主养狗,有牵绳的,也有不少不牵绳,一般发现此情况会提醒业主,如果发现流浪狗会给限养办打电话找人把狗带走。

与此同时,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追踪此事,需要通过小区监控一户一户排查,事情正在处理中,已经妥善处理好了。

对此,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请问丹阳警方,这种禁养的大型犬怎么妥善处理的?警方和稀泥,不公布结果欺瞒视听,给当地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必须追责!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应该把“妥善处理”的内容公之于众:1、狗是怎么处理的。2、狗主是怎么处理的。3、对于城市中饲养烈性犬的危险行为,法规做出了哪些新规定!

还有不少网友吐槽:不作为才是混乱无序的根源。小区物业绝对知道狗主人是哪家!最终结果不了了之,能养两只杜宾,家里估计也不是泛泛之辈!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养狗人、警方、物业究竟该负什么责?

一、重要事情说三遍:未拴绳已涉嫌违法!拴绳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定义务。

首先,告诉大家一个最基本的知识,各地养犬管理条例普遍规定:烈性犬必须拴绳+戴嘴套。本事件中,杜宾犬属于多地明令禁养的烈性犬种,饲养本身可能已违规。

与此同时,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即便当地未明确禁养,未拴绳导致犬只惊吓他人已构成"妨害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可对养狗人警告、罚款甚至没收犬只。

同时,除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之外,吵架升级可能面临双重处罚。比如说,养狗人反问"咬你了吗?你死了吗?"等言语激化矛盾,若被认定为"公然侮辱他人",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拘留或罚款。

操作建议:遇到类似情况,养狗人应立即拴绳、带离犬只并道歉,而非争吵。若被投诉,需配合警方提供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等材料。

二、警方处理引质疑?要求删视频是否合法?"妥善处理"需要明确交代?

首先,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有权调解纠纷,但无法律依据强制要求删除未造谣的现场视频。若视频不涉隐私、不歪曲事实,公民有权保留证据。

同时,《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19条规定,单位存在治安隐患逾期不整改...可处1万-10万罚款。

也就是说,法律要求"公开透明"而非"和稀泥"!本事件中,网友追问"狗如何处理"合法合理。如果两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应公开说明是否对养狗人警告罚款、是否没收犬只、是否要求物业整改。

需要注意的是,本事件中,若警方仅调解不处罚,可能被认定为"不作为",公民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三、物业不能当"甩手掌柜":纵容违规养犬要担责!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根据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物业需做到:日常巡查义务,比如说,对未拴绳犬只应现场制止并记录,而非仅"口头提醒"。

紧急处置责任,发现烈性犬或流浪犬,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抓捕,而非等业主投诉才行动。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证据保存关键:业主可要求物业提供日常巡查记录,若物业长期纵容违规养犬,可联名向住建部门投诉,甚至起诉物业未尽安保责任。

本事件中,事发之后,物业公司人员表示,小区有很多业主养狗,有牵绳的,也有不少不牵绳,这表示他们日常管理还是存在疏漏,所以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普通群众遇到类似事件,请记住:拍视频留证→报警并索要回执→要求书面处理结果→遇推诿可向上级部门投诉——你的较真,正是推动法治进步的微小力量。

最后,这场纠纷背后是养犬人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者处置模糊、管理者责任缺位的三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