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集宁区免申即享稳岗返还

第二批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对第二批34家企业进行稳岗返还补贴,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致电致函。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3日

失业保险股 (0474)8218991

附件:2025年集宁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公示名单.xlsx

集宁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1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集宁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