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晖

政知君注意到,近日,为加大“好房子”工作推动力度,住建部发布了《“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第一批)》。

这是我国有关“好房子”工作的最新举措。

上述经验做法,涵盖了6方面内容,共有14个省份的经验做法入列,包括:

山东、山西、福建、甘肃、北京湖北江苏、浙江、吉林、河南、宁夏、安徽、广东、江西

目前,我国住房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人民群众对住房品质有了更高要求,希望住上更好的房子,获得更好的服务。

建设“好房子”,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居住的需要,也能释放扩内需、促消费的巨大潜能,同时也是让城市更有温度的必要举措。

7月14日至15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提到“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7月17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召开会议,提到“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让城市更有温度,成为人人向往的幸福家园”。

“好房子”今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在全国两会民生主题记者会上,倪虹提到,各地首先要把保障房建成“好房子”,政府的民生工程一定要带头,“不仅要把新房子建成‘好房子’,也要结合城市更新,采取多种方式,把老房子想办法改造成‘好房子’。”

3月31日,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对“好房子”建设提出了底线要求。具体包括,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高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该规范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随着国家标准的出炉,一场覆盖全国的居住升级行动全面展开,多个省市结合地域特点,从标准制定、土地供应到建造工艺全链条发力,构建高品质住房建设体系。

如今,“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第一批)对外发布,住建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参考”。

上述经验做法共涵盖了6方面内容,具体包括:

  • 出台推动政策:加强过程监管、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支持措施

  • 加强技术支撑:提高建设标准、发布技术导则、举办设计大赛

  • 打造示范样板:打造新建“好房子”样板、探索老房子变“好房子”

  • 强化科技赋能:开展科技攻关、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

  • 优化物业服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创新智慧物业服务模式

  • 健全产业体系: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产业集群

住建部详细介绍了多个省份在“好房子”建设方面的好做法。

比如,在出台推动政策方面,北京市印发《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通过底层架空、配建公共空间、增设风雨连廊等方式,补充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多样化生活场景。山东省对建设、购买“好房子”给予金融、财政政策支持,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上浮。

在打造示范样板方面,一些地方打造新建“好房子”样板,例如福建省推动福州市、厦门市等地加快完善配套政策,选取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好房子”试点。一些地方探索老房子变“好房子”,例如北京市开展“原拆原建”改造,推动老房子变“好房子”;浙江省探索应用装配式装修等技术推动老房子改造。

在强化科技赋能方面,江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隔声、房屋渗水、墙面空鼓等常见问题,共立项课题62项,大力推动“好房子”科技攻关;福建发布《绿色建筑“四新”技术推广目录》,聚焦影响群众居住品质的保温隔热、隔声降噪处理、串味反味问题防治、渗水漏水治理等10个方面,提炼了可推广应用的地域适宜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