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开开玩笑、打打闹闹是常有的事,这本是增进感情的一种方式。然而,谁能想到,在贵州遵义县发生的一起看似平常的玩笑事件,却引发了一场令人意想不到的悲剧,最终以一方离世、另一方背负法律责任而告终。
那是 2018 年 2 月 6 日的一个早晨,阳光像往常一样洒在这个宁静的小镇上。周某某,一个普通的男青年,在住地附近的小卖部门口与邻居苟某相遇。两人年龄相仿,平日里也算熟悉,碰面后自然而然地就开起了玩笑。
一开始,两人只是言语上互相逗趣,小卖部门口时不时传来他们欢快的嬉笑声。随着气氛愈发热烈,玩笑逐渐升级,他们甚至开始相互推搡起来。
就在这时,意外毫无征兆地发生了。苟某的脸色突然变得十分难看,紧接着,他一头栽倒在地。此时的周某某,还沉浸在玩笑的氛围中,以为苟某在假装,便说道:“不要装了。” 但苟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周某某这才感觉不对劲。
他蹲下一看,只见苟某面色发紫,气若游丝。受到惊吓的周某某,第一反应不是呼救,而是慌慌张张地逃回了家中。小卖部老板目睹这一幕,赶紧跑去叫来苟某的家人。可当家人赶到时,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苟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苟某的家属在了解到他死前曾和周某某玩笑戏耍后,内心充满了疑惑和愤怒,找到周某某理论。但周某某当时的态度或许并不能让家属满意,无奈之下,家属选择了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对苟某的尸体进行了尸检。
半个月后,尸检结果公布: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警方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认为周某某有重大嫌疑,以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之抓捕。警方的理由是,作为邻居,周某某应该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这一情况的前提下,还与苟某推搡戏耍,导致其病发死亡。
并且,眼见苟某发病倒地,周某某不仅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还逃离了现场,有见死不救之嫌。因此,警方认为周某某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定论。当警方向遵义县检察院申请对周某某逮捕时,情况发生了转变。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虽然周某某和苟某是邻居,但并没有证据表明周某某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周某某自然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
从事实上看,周某某的戏耍推搡行为本身并不足以直接导致苟某死亡,经分析,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 5%-10%。所以,检方最终认定,周某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周某某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死者家属并不想打官司,在公、检两家多次调解下,最终达成了由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 6 万元的协议。
遵义乾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国彬对这一案件的解读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检察院对此案的认定是正确的。周某某的行为确实不构成犯罪,然而,苟某患有冠心病这一事实存在,周某某以不恰当的方式诱使患者发病死亡,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说,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换个角度看,如果周某某不以玩笑刺激,苟某或许不会在那个时刻猝死,所以从公平原则出发,周某某要为自己的玩笑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起案件看似离奇,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与他人相处时,无论是开玩笑还是进行其他互动,都应该把握好分寸,多留意身边人的身体状况。谁也无法预料,一个不经意的举动、一句无心的玩笑话,是否会成为压垮他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同时,当遇到突发状况时,我们要有基本的救助意识,切不可因惊慌失措而做出错误的选择。这起贵州男子因玩笑致邻居死亡的案件,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本文系社会新闻/真实案件改编,本文图/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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