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近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发布(津南区)八里台镇大韩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和八里台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根据公告

  • 拟征收大韩庄村位于东至八里台村沟渠、南至谊达路、西至大韩庄村村庄、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路用地的土地,面积约 11.64 公顷;

  • 拟征收八里台村位于东至八里台村沟渠、南至八里台村沟渠、西至大韩庄村沟渠、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路用地的土地,面积约 3.37 公顷。

公告如下↓

津南区)八里台镇大韩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5〕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大韩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天津市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城区雨污水泵站及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天津市津南区城区雨污水泵站及管网工程(一期)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八里台村沟渠、南至谊达路、西至大韩庄村村庄、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路用地的土地,面积约11.64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违规批建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系电话:88510026    邮编:300350

(津南区)八里台镇八里台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5〕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八里台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天津市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城区雨污水泵站及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天津市津南区城区雨污水泵站及管网工程(一期)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八里台村沟渠、南至八里台村沟渠、西至大韩庄村沟渠、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路用地的土地,面积约3.37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违规批建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系电话:88510026    邮编:30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