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示范区居民刘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在拼多多购买的食品,收到时已经过期半年多,而商家的处理方式仅仅是退款了之。他向拼多多所在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希望得到法定的赔偿,收到的答复是,“被投诉人无法满足您的要求,可以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维护您的权益”。
昨日,记者在刘先生的购物记录上看到,今年4月28日,他在拼多多渝颜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包无糖高钙纯黑芝麻丸,显示价格28.6元,实付20.6元。收到货后,他尝了两个,突然发现生产日期是“2024年4月25日”,保质期为6个月,已经过期半年多了。
“食品安全法说,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商家10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刘先生说,他联系渝颜官方旗舰店客服,对方说仓库打错了日期,生产日期应该是“2025年4月25日”,最后对方只愿意退款20.6元。“拼多多平台客服也给我打了几次电话,最多只愿意赔偿我100元的消费券。”刘先生不信商家的说辞,也没有同意平台客服的赔偿方案。
因协商不成,刘先生最后向拼多多所在地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6月19日,他收到了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您好,关于您在拼多多平台购买黑芝麻球的投诉,被投诉人表示无法满足您的诉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我局决定依法终止调解。您还可以通过仲裁,司法等其他途径维护您的权益。另举报事项不予立案,特此告知。”
记者拨打商丘市12315服务热线,话务员称,消费者应该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为此记者采访了河南保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王律师指出,消费者网购遇到上述情况,如果与商家达不成和解,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向买受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来源:今日商丘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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