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党员,如果目无组织,试图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者游离于组织之外,甚至背叛组织,迟早都是要出问题的。为强化组织意识,我们对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情形和突出问题进行剖析,通过真实、直观、生动的案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供一面镜子。

“帽子书记”的“帽子”掉了

晏某在担任某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长、县委书记的十年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钱物,明目张胆地批发“官帽”,被一些干部私下称为“帽子书记”。晏某十分“仗义”,只要花钱就给发“帽子”,只要出得起高价钱,想要什么“帽子”就给什么“帽子”。据查,晏某受贿金额达500万余元,最终受到党纪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的规定,晏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帽子书记”晏某的行为扭曲了党的选人用人制度,阻碍了优秀人才的晋升,有碍于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甚至损害了社会公平公正,带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声誉,是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必须根除。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用人不公、用人失察、用人有误,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败坏用人风气,引发人心涣散。党员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既要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的制度规定,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拔出来;还要按照纪律要求对党员干部形成刚性约束,让潜规则在明规矩面前失去生存土壤和呼吸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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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 李丹 袁晓星

播音/ 包蕾 余昊屿 江涛

后期制作/ 李贞睿 白雪峰

技术监制/ 周雪岭 黄韬韬

编辑/ 李青芸

一审/ 李娟娟 王宇

二审/ 管昕 位伟锋

三审/ 朱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