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追溯码疑点核查工作复核的相关要求,经我局调查复核,菏泽华佗国药大药房白云店、单县天奇大药房明珠店存在药品追溯码重码且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的问题,该行为违反了《菏泽市单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第七款。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强化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单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现决定对上述两家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一、自2025年7月22日起,中止菏泽华佗国药大药房白云店、单县天奇大药房明珠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两个月;
二、约谈两家药店主要负责人,扣除两家药店负责人或驻店药师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分值。
望各定点零售药店务必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药品追溯码扫码上传义务,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织密织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对各类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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