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州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大组干任公示〔2025〕第8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陈云吉等6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陈云吉,男,汉族,1978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交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经研究,该同志拟进一步使用。

李东海,男,汉族,1974年4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三级调研员,四级高级监察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袁国良,男,汉族,1977年5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职务。

何元玛,男,白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职务。

穆 鹏,男,彝族,1988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研究,该同志拟进一步使用。

万 健,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四级高级监察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市)委常委。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举报中心),邮编:671000,联系电话:0872—12380。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2025年7月23日

来源:大理先锋

编辑:向红玉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保护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洱海保护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协调、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洱海保护管理职责;(二)实施洱海保护治理方案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制定具体保护措施,落实目标责任;(三)落实促进洱海流域产业转型、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实施洱海流域水资源调度;(五)组织建设和维护洱海保护治理设施;(六)制定入湖河道污染治理方案,负责河道截污、治污、清淤、保洁等保护治理工作;(七)制定并实施入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制度和农村垃圾、污水、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系统;(九)组织实施洱海流域的生态修复工作,建设、保护和管理生态湿地、生态林地;(十)法律法规和自治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其他具有管理职能的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洱海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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