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东平湖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大清河水域查处多起夜间非法垂钓行为,现予以曝光:

行为1

温某某,菏泽市人,7月3日,在彭集街道南城子村彩虹桥处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2

石某某,贵州省人,7月3日,在泰安港西500米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3

黄某某,德州市齐河县人,7月3日,在彭集街道南城子村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4

王某某,济宁市汶上县人,7月3日,在彭集街道龙崮村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5

杨某某,福建省人,7月3日,在彭集街道龙崮村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6

陈某某,济宁市汶上县人,7月3日,在彭集街道龙崮村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7

宋某某,贵州省人,7月3日,在彭集街道龙崮村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8

崔某某,济宁市汶上县人,7月3日,在彭集街道龙崮村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9

杨某某,贵州省人,7月3日,在泰安港西500米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10

梁某某,贵州省人,7月3日,在彭集街道龙崮村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行为11

李某某,济宁市汶上县人,7月3日,在彭集街道龙崮村大清河水域进行垂钓,执法人员及时劝离。

(东平县东平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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