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市级部门关于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的号召,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烧烤油烟污染问题,自7月15日以来,下关街道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辖区餐饮集中区域为重点,在夜间烧烤时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宣传引导+长效监管”三措并举,全力规范烧烤油烟排放行为,为市民营造清新、整洁、宜居的生活环境。
精准发力,直击油烟污染痛点
行动中,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的原则,聚焦烧烤经营户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油烟异味扰民、露天烧烤等突出问题,对正阳时代广场、双鸳路、吉苍路等开展多轮次、全覆盖检查。现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安装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等相关技术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维护,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同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记录。
宣传引导,凝聚环保共治合力
集中整治期间,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致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公开信》,现场讲解政策等方式,向商户普及油烟污染的危害及治理要求,引导其主动履行环保责任。许多商户表示理解支持,积极配合检查并承诺立即整改。此外,街道还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鼓励居民监督举报违规行为,形成“政府主导、商户参与、群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常态监管,筑牢长效治理根基
为巩固整治成果,下关街道将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完善烧烤油烟治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民生关切,让城市“烟火气”与“清新感”并存,切实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风城简讯
编辑:向红玉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保护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洱海保护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协调、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洱海保护管理职责;(二)实施洱海保护治理方案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制定具体保护措施,落实目标责任;(三)落实促进洱海流域产业转型、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实施洱海流域水资源调度;(五)组织建设和维护洱海保护治理设施;(六)制定入湖河道污染治理方案,负责河道截污、治污、清淤、保洁等保护治理工作;(七)制定并实施入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制度和农村垃圾、污水、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系统;(九)组织实施洱海流域的生态修复工作,建设、保护和管理生态湿地、生态林地;(十)法律法规和自治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其他具有管理职能的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洱海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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