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飞速传播的时代

网络谣言如同隐藏在暗处的 “毒瘤”

稍有不慎

便会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活

造成严重干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从来不是一句空话

近日,汉川公安

快速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

违法行为人马某某

因散布 “汉川脉旺镇发生火灾,2s3商”的

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罚

这再次敲响警钟

造谣传谣,必受严惩!

事件回放:

捏造谣言 随意发布

2025年7月19日

汉川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则

“突发:汉川脉旺镇发生火灾,2s3商”的

谣言视频正在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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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信息极易引发群众恐慌

扰乱社会秩序

民警立即溯源核查

很快锁定了发布者马某某

并查明事情的来龙去脉

警方行动:

违法必究 绝不姑息

经查

7月19日18时许

汉川脉旺镇某厂房发生火灾

当晚,现场火情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马某某为了吸引粉丝、增加流量

结合现场视频

故意捏造不实文字信息

在网络发布进行造谣

这条视频

在短时间内扩散开来

吸引了众多不明真相网友的注意

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面对民警询问

马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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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触碰红线 必付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希望广大网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PRODUCED掌上孝感

✍️ 编辑︱扬大

来源︱孝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