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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是骑行者的“生命之盾”,关键时刻能有效降低事故伤害,但仍有部分骑行者心存侥幸,选择不佩戴头盔“裸骑”上路。7月23日,张店交警通过媒体对外曝光一批监控探头抓拍的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日期:2025.7.3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许某
违法地点:和平路与西四路路口
姓名:孟某杰
违法地点:张南路政联装饰材料城处
姓名:高某卓
姓名:韩某汪
姓名:孙某
违法地点:张南路政联装饰材料城处
姓名:王某生
违法地点:原山大道与华光路路口
姓名:刘某洋
违法地点:原山大道与华光路路口
姓名:王某
违法地点:和平路与西四路路口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翟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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