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
俗称“老头乐”
无牌、无证、无保险
这样的“三无”车辆上路行驶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更存在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01
警示案例一
2025年4月3日,左某驾驶一辆三轮载客低速电动车左转弯时,与直行夏某平驾驶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02
警示案例二
2025年7月6日,邓某驾驶老头乐行驶至万安县夏造镇黄祝村路段实线左转变道时,与李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直行时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03
警示案例三
2025年2月23日,一辆红色老头乐闯红灯通过峡江县水边镇玉华路群玉路口时,与绿灯左转的白色小车相撞,造成一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驾乘“老头乐”的危害有哪些?
危害一: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
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大多为老年人,未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随意闯红灯、横穿马路、强行变道超车、突然掉头等违法屡见不鲜,这些行为时刻威胁生命安全。
危害二:安全性能低
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危害三: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头乐”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能购买保险。无法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或者人伤事故后果,由于没有车辆保险,受害人得不到相应保障,将面临高额经济损失。
吉安公安交警提示
1.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不要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
2.出行要选择合法合规有安全保障的代步工具,上路行驶时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掉头,按规定车道守法驾驶。
3.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特别对于家中年龄较大的老人
劝其不要将“老头乐”
作为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
或出行代步工具
坚决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吉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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