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热用户:
现将2025-2026年度供暖期热费收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2026年度供暖期热费收取
(一)收费时间:
2025年7月23日开始
收费厅: 上午 8: 40 —1 1 : 50 下午14 : 40 —1 7 : 40(节假日正常收费)
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交费、蒙速办:线上24小时均可交费
(二)收费标准:
按照丰发改字[2024]269号文规定:
1、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4.2元/㎡·月调整为4.32元/㎡·月;
2、非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行政事业单位5元/㎡·月和营业性企业及单位5.8元/㎡·月调整为5.2元/㎡·月和6元/㎡·月。
(三)交费方式:
通过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交费和蒙速办平台进行交费。(下午16点后不支持现金交费)
二、办理报停事宜
(一)办理报停时间:
从2025年08月01日起到2025年10月01日止。
上午 8: 40 —1 1 : 50 下午14 : 40 —1 7 : 40
(二)办理报停条件:
1、无历年陈欠热费;
2、具备分户控制,并且自行在阀门前断开管道;
3、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4、签订报停申请书;
5、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停并完成交费,否则,视为热用户自动放弃报停。
(三)报停交费:
按热费总额的30%交纳热费。
三、对陈欠热费用户采取的措施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全文)》第三十三条规定,热用户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热用户的用热权益。同时将欠费热用户起诉至法院,并通过电视台、广播台、微信平台、报纸、法院征信系统等媒介进行公示。
2、对办理报停手续却私接热源者,我公司将按盗窃行为报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温馨提示
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向热用户收取热费,只在定点营业厅按标准收取热费,并出具我公司收费票据。
如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我公司名义收取热费,均属诈骗行为,请不要轻信任何热费打折、核减、代收等谣言。请您谨慎识别,防止上当、受骗。
五、收费地点:奥威花园北100米新丰供热收费大厅
联系电话:3581805 3581807
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2日
来源:新丰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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