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热用户:

现将2025-2026年度供暖期热费收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2026年度供暖期热费收取

(一)收费时间:

2025年7月23日开始

收费厅: 上午 8: 40 —1 1 : 50 下午14 : 40 —1 7 : 40(节假日正常收费)

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交费、蒙速办:线上24小时均可交费

(二)收费标准:

按照丰发改字[2024]269号文规定:

1、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4.2元/㎡·月调整为4.32元/㎡·月;

2、非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行政事业单位5元/㎡·月和营业性企业及单位5.8元/㎡·月调整为5.2元/㎡·月和6元/㎡·月。

(三)交费方式:

通过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交费和蒙速办平台进行交费。(下午16点后不支持现金交费)

二、办理报停事宜

(一)办理报停时间:

从2025年08月01日起到2025年10月01日止。

上午 8: 40 —1 1 : 50 下午14 : 40 —1 7 : 40

(二)办理报停条件:

1、无历年陈欠热费;

2、具备分户控制,并且自行在阀门前断开管道;

3、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4、签订报停申请书;

5、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停并完成交费,否则,视为热用户自动放弃报停。

(三)报停交费:

按热费总额的30%交纳热费。

三、对陈欠热费用户采取的措施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全文)》第三十三条规定,热用户逾期三十日未交纳热费,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热用户的用热权益。同时将欠费热用户起诉至法院,并通过电视台、广播台、微信平台、报纸、法院征信系统等媒介进行公示。

2、对办理报停手续却私接热源者,我公司将按盗窃行为报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温馨提示

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向热用户收取热费,只在定点营业厅按标准收取热费,并出具我公司收费票据。

如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我公司名义收取热费,均属诈骗行为,请不要轻信任何热费打折、核减、代收等谣言。请您谨慎识别,防止上当、受骗。

五、收费地点:奥威花园北100米新丰供热收费大厅

联系电话:3581805 3581807

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2日

来源:新丰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