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传来重要消息,山西省林长制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此次调整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方位推动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的落实。

林长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生态保护制度,自推行以来,在山西生态建设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它以严格保护管理林草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为目标,构建起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责任体系,让三晋大地的每一片森林、每一块草地都有了“专属守护者”。

此次调整,是结合部分省领导变动和工作实际需要做出的科学决策。经省双总林长审签同意,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得以重新明确,为山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调整后的省级总林长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登杰,省委副书记、省长卢东亮共同担任。“双总林长”挂帅,充分彰显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将从顶层设计层面为林长制工作提供坚实的领导保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全面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级副总林长由副省长杨勤荣担任,协助总林长开展工作,在政策落实、工作协调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省级林长的责任区域也进行了细致划分:副省长汤志平负责长治市、晋城市;副省长赵红严负责晋中市;副省长杨勤荣除担任副总林长外,还负责太原市、吕梁市、临汾市;副省长林红玉负责大同市、朔州市;副省长张韶华负责忻州市、阳泉市;副省长景普秋负责运城市 。每位省级林长都肩负着守护责任区域内林草资源的重任,他们将积极推动各地落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林长制运行中,各级林长通过巡访、查看、调研等方式开展巡林督查是重要工作内容。按照相关规定,省级林长巡林督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通过实地巡查,及时发现林草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例如,在森林防灭火方面,各级林长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省、市、县、乡、村、护林员”六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有效降低森林火灾风险。

此次省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调整,将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山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再上新台阶。各市林长制办公室,省直各林局林长制办公室将积极响应,协同配合,共同守护好三晋大地的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山西、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让山西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