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6月10日10时许,石嘴山隆湖交警大队民警在大武口区沙湖大道与303省道路口处执勤,在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虽然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照片与本人高度相似,但却跟系统核查的档案照片不太像,这引起了民警的关注。

“这是他本人吗?我怎么看着不像!”民警向身边同事发出了疑问。“这就是我,两年前照的。”驾驶员理直气壮地回答道。“不可能,两年怎么会变化这么大。”经现场多名交警对比,均认为证件与本人不符。

此时驾驶人也神态慌张,不敢再说话。“你叫什么名字?”民警接着发问。“赵*”驾驶员回答。“身份证号码说一下?”驾驶人此时开始支支吾吾,说自己记不清了。在民警层层追问下,这场荒诞剧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驾驶员说道:“我叫马某,驾驶证是我捡的。”原来在2024年9月,马某在饭馆捡到了一本驾驶证,他“灵机一动”就将驾驶证上原有照片替换成了自己的照片,还“专业”地将驾驶证进行了二次塑封。如此,就“DIY”诞生了一本A2驾驶证。

在进一步核查时,民警在马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上又发现了两本机动车驾驶证!“为什么在你车上还有两本跟你同名的驾驶证?”当民警询问时,马某羞愧的低下头说:“B2这本是我当时超分被注销的,一直没有上交。A2这本是我在2025年4月花80块钱从广州买的,本想在遇到交警检查时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识破了。”

原来,2010年马某参加考试正式考取了B2驾驶证,2011年因超分未参加学习,驾驶证从B2降到C1M,而C1M恢复B2驾驶证需要重新考科目一、科目三。但当时马某因家中有事只考了科目一,科目三一直没有考,驾驶证就被系统自行注销了。本该重新考证的他却选择“走捷径”,最终集齐“伪造+变造+无证驾驶”三项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

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62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真驾照=生命通行证

假证件=事故导火索

交警蜀黍提醒

假证危害远超想象!

1.侥幸心理作祟:持假证者往往漠视交规,事故率飙升300%

2.社会危害链:事故逃逸→真凶逍遥→赔偿无门
3.法律红线:伪造证件可追究刑事责任

✅ 考取驾照走正道
✅ 证件遗失及时补办
✅ 遇检查主动配合

素材来源 | 石嘴山交警

来源:宁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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