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永县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永明清风”7月15日发布《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其中提到江永县上江圩镇中学校长何春红、副校长何永雄等人违规吃喝的问题。
通报称,2025年5月17日,上江圩镇中学组织学校教师前往某家庭农场开展工会团建活动。活动期间,何春红、何永雄与部分教师违规饮酒,工会主席陈杰作为工会团建活动负责人,未对违规饮酒行为予以制止,导致该问题多次引发网络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5年7月,何春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校长、党支部书记职务;何永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杰受到警告处分;其他违规参与饮酒的教师均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从通报内容来看,此次团建活动系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家属自费参与,餐费由私人现金结算,且活动地点为正规研学基地,并不涉及公款消费或利益输送25。然而,仅仅因为“饮酒”这一行为,校领导便被严厉问责,甚至因“引发网络舆情”而加重处理,不免让人质疑:这样的处分是否过于严苛?纪律执行的尺度,是否正在从“纠偏”滑向“矫枉过正”?
中央八项规定明确禁止的是公务接待、工作期间的违规饮酒,而此次团建活动发生在周末,属于工会组织的集体活动,并非公务行为。如果连教师私下聚会饮酒都要被追责,那么公职人员的正常社交空间是否被过度压缩?
更值得商榷的是,此次处分的关键依据之一是“引发网络舆情”。江永县教育局最初的回应并未认定活动本身违规,而是强调“私人结算餐费”,但最终仍因舆论压力而严肃处理。这不禁让人担忧:纪律执行的严肃性,是否正在被“舆情导向”所左右?如果处分轻重取决于网友的声讨程度,而非事实本身,那么党纪国法的权威性何在?
教师职业本就压力巨大,适当的团建活动有助于缓解工作压力、增强团队凝聚力。此次团建并非奢靡享乐,而是普通聚餐,饮酒也并未造成恶劣影响。然而,在“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下,任何与“酒”沾边的行为都可能被贴上“违纪”标签,导致基层干部人人自危,甚至不敢参与正常社交。
纪律的初衷是防止权力滥用和奢靡之风,而非将公职人员禁锢在“无菌环境”中,如果连周末同事小聚都要战战兢兢,生怕被扣上“违规”帽子,那么纪律的刚性执行是否正在异化为一种“过度监管”?
此次事件中,最值得警惕的是“舆情倒逼处分”的现象,纪律处分本该基于事实和规定,而非舆论情绪。如果仅仅因为网友质疑,就从严从重处理,那么纪律的严肃性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助长“谁闹谁有理”的不良风气。
江永县教育局最初的回应较为客观,认为活动本身并无问题,饮酒属私人行为。但最终,在舆论压力下,校领导仍被免职。这种“舆情定责”的模式,不仅可能造成冤错案件,更会让基层干部陷入“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消极心态。
从严治党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执行过程中应避免“一刀切”和“矫枉过正”,此次校长因周末团建饮酒被免职,显然超出了合理惩戒的范畴。纪律的刚性不应以牺牲正常人际交往为代价,更不应被舆论情绪所绑架。
真正的风清气正,应当建立在科学、合理、人性化的纪律执行基础上,而非让公职人员活在“动辄得咎”的恐惧之中。希望未来的纪律监督能更加精准,既守住底线,又给正常社交留一点应有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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