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探案的松鼠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的多姿多彩,一些人的道德底线也彻底失守,这些人将欲望和放纵放到道德之上。无视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伦理,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本案讲述的是男子利用微信群聊组织淫乱活动从中牟利的案件。
李某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的一家公司打工,因为上海的物价房租很高,他的工资也就勉强维持生活。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一个朋友邀请他进了一个微信群聊。李某加进去才发现这是一个男女聚众活动群,李某一下子有点心动了,李某并没有对聊天群里组织的活动而心动,而是他找到了新的发财之路而心动了。他灵机一动,自己建了一个微信群,加了一些客户,每次都组织各种带有主题内容的活动,李某则从中收取报名费,场地费和作案工具的费用。
2021年4月,李某组织2男2女,在上海市黄浦区某酒店房间内4个人同一房间过了一夜,李某收取了场地费,报名费等费用。
2021年5月,李某组织2男3女,在上海市杨浦区某民宿客房内5人同一房间过了一夜,第二天李某收取场地费等各种费用。
2021年6月,李某组织2男2女,在李某租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出租房4人同一房间过了一夜,李某收取了聚会费用。
2021年7月,李某组织3男2女,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出租房5个人同一房间过了一夜,第二天李某收取了各种费用。
2021年8月30日,李某组织男女共计5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出租房5人同一房间过了一夜,第二天李某收取了场地费等各种费用。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最后李某被热心市民举报,2021年8月25日,李某被抓获,面对群聊和各种转账证据,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一起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最终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其他参与者也收到了相应的处罚。李某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发财之路,但是前提应该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对他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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