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东

郑旭东,1949年10月11日出生,法库县孟家乡徐三家子村人。

1970年,郑旭东高中毕业后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至1993年9月,历任

法库县红旗公社团委书记、县农业组副组长、红旗公社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大孤家子公社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法库县多种经营办负责人、县民政局副局长、局长、中共法库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1993年10月起,任法库县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在职坚持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取得大专学历。

自参加工作以来,郑旭东曾长期担任公社党委领导。在担任县多种经营办负责人期间,郑旭东学习借鉴外地发展多种经营的经验,在县内因地制宜地组织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全县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县民政局、政法委任职期间,郑旭东通过创造性的工作,使法库县的民政工作和政法工作出现新局面。

担任县公安局局长以来,郑旭东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县民警,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工作思路,先后在“严打”、“双打”等全国性专项斗争和“执法质量年”、城镇“三整治”等项工作中,多次荣获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称号。郑旭东多次被中共法库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三次被沈阳市公安局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