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切实守护野生蝎子这一珍贵的野生动物资源,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全面禁止以任何非法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和食用野外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蝎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严禁捕捉野生蝎子事项再次郑重告知如下:
野生蝎子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维系生态平衡有着重要意义。据科学观测,一只野生蝎子在一年时间里,能够捕食蝗虫、蝼蛄等各类有害昆虫超过一万只,为农牧业生产有效遏制了虫害威胁。野生蝎子的生长繁殖周期漫长,三年才能完成一代繁衍,一年仅进行一次繁殖,每年的6月至9月正是它们繁衍后代的关键时期。在这个阶段,若对野生蝎子进行大规模捕捉,必然会导致其种群数量急剧减少,进而打破生物链的稳定,对当地的生态平衡造成难以估量的破坏,给农牧业的健康发展埋下严重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明确规定,非法猎捕、交易、运输、收购、食用野外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必将依法受到处罚;若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当前已进入天气多变的汛期,极端天气频发,强降雨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风险极高。夜间前往野外捕捉蝎子,危险系数极大,很容易发生人员滑落、摔伤、溺水以及迷路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严重事故。
眼下正值野生蝎子繁殖的重要时期,为保障野生蝎子野外种群的安全存续,恳请广大村民切实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决做到不诱捕、不猎捕野生蝎子。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广大群众对捕捉、交易野生蝎子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镇党委镇政府将联合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滥捕野生蝎子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监督举报电话:0943-6210092或110。
三滩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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