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区定向培养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将新会区2025年定向培养医学生招收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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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收对象

(一)202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专业为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符合以上招收专业(学历)要求并被成功录取,且志愿在新会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新会户籍考生或在江门地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二)在读的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符合以上招收专业(学历)要求、且志愿在新会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新会户籍学生或在江门地区参加高考的学生。

(三)区管医院(新会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定向岗位招录被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各省市重点建设高校或部委省共建医科大学录取的学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向岗位招录对象可适当放宽学校类型。

三、报名方式

考生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显示的广东省2025年夏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填妥《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意向书》(附件1)、《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意向岗位报名表》(附件2)后打印、亲笔签名。意向书、报名表的电子版及扫描件、高考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扫描件(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显示的广东省2025年夏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截图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电子邮箱:rsg6660874@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8日。

四、录取流程

(一)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资格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参与后续录取工作,资格初审时间:8月11日-8月15日,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方式进行反馈。

(二)录取

1.优先录取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2.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录取计划数,直接录取。

3.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多于录取计划数,按高考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4.经第一轮录取后,如有空缺岗位的,开展第二轮录取。在《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意向岗位报名表》(附件2)中勾选“愿意参加第二轮录取”的,且未被录取人员,可参加第二轮录取。

(三)资格复审及公示

拟录取对象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现场复审时间将另行通知。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录取人员名单,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高考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拟录取对象在资格复审环节放弃或审核不通过的;

2.拟录取对象公示结果影响录取的;

3.拟录取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协议的;

4.是否开展递补,将根据工作实际决定。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健康局与录取对象签订《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及就业协议》,未满18周岁的学生须与家长(监护人)一同签订相关《协议》。

五、咨询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可拨打联系电话(电话号码:6660874,6662507)进行咨询。

附件:

1.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意向书

2.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意向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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