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大理市洱海流域临建违建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发布洱海流域临建违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大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洱海流域部分区域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临建违建情况屡有发生,侵占了社会公共资源,影响周边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合法权益。部分临建违建还存在严重的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潜在威胁。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规划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洱海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流域空间管控的刚性约束,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优化人居环境,从根本上遏制各类临建违建行为的蔓延,不断提升大理的城乡形象和品质,大理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洱海流域开展临建违建集中整治。

此次整治遵循“实事求是、分类整治”原则,将短期内有效遏制新增违建,消除存量违建中的安全隐患,改善重点区域的环境面貌;中期总结经验,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审批有规范、监管有力度、执法有依据”的管理体系;长远建立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让城乡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

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此次整治工作覆盖大理市全域范围,其中,下关街道、太和街道、满江街道、凤仪镇、海东镇、挖色镇、双廊镇被列为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重点区域由市级相关部门组建工作组,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其余区域同步开展常态化整治,通过日常巡查、动态监管,防止违建问题反弹。

整治对象和类型

市域范围内在建的违法违规个人建房,包括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等施工行为中存在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行为;中心城区内在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包括正在施工和结构、消防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城镇住宅小区内在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建设,包括占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等行为。

整治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有序开展:

排查阶段:由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的个人建房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一户一档、一栋一策”。同时,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中心城区及城镇住宅小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进行全面排查。

整治阶段:在完成全面摸底后,由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排查结果,提出初步的认定和处理意见,由市级工作组进行复核认定。对于合法合规的建设项目,将及时批准复工,并全程做好后续建设监管;对于认定为违建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整治完成后,实行“一户一验收”,由工作组现场签署验收意见,确保整治到位。

巩固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将总结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审批流程、监管机制和执法规范,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长效监管体系,从根本上规范城乡建设管理。同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遵规守法意识。

在整治工作中,将平衡好“堵”和“疏”的关系,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同时,注重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尤其农村居民基本住房权益,创新推行农村宅基地集中审批试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让符合条件的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媒体记者从农村个人新建、改建、扩建的相关规定和管控政策,中心城区住宅小区临建违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如何解决农村村民合规建房用地问题等方面提问,相关部门作了解答。

市政府党组成员茶加标作工作情况发布。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大理州融媒体中心、大理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记者:唐恋 杨雨

编辑:向红玉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保护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洱海保护管理的下列职责:

(一)落实洱海保护治理的计划和措施;

(二)具体落实洱海保护治理方案、入湖河道污染治理年度计划,组织完成河段综合环境控制目标任务;

(三)控制面源污染和洱海沿岸污染源;

(四)按规定处置农村生活、生产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

(五)承担入湖河道、沟渠、滩地、库塘的日常保洁和管护工作;

(六)开展洱海保护治理日常巡查检查,制止并协助查处违法行为,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七)法律法规和自治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协同做好洱海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大理市洱海流域临建违建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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