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0号)。
其中,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阆中人民广场分店销售的沃柑(袋)(购进日期:2025/3/30),联苯菊酯的检验结果为0.075mg/kg,标准规定不得大于0.05mg/kg。
据了解,联苯菊酯属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常用于谷物、果树、蔬菜等作物杀虫、杀螨。通过食品摄入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柑、橘中联苯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 0.05mg/kg。柑、橘中联苯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公开信息显示,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阆中人民广场分店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沃尔玛是一家美国的世界性连锁企业,于1996年进入中国,目前沃尔玛在中国经营多种业态和品牌,包括沃尔玛大卖场和山姆会员商店,沃尔玛中国已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开设了数百家门店和数家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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