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大学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铜钼矿选矿厂实习,参观浮选槽时由于一块格栅板突然脱落,导致6名学生遇难。
此次事故,官方统一对外的口径系“溺亡”,官方媒体发布新闻使用的也是溺亡。
没想到,一石激起千层浪,“溺亡”二字引发网友争议。
昨天,有网友在“追月数星”发布的文章下面留言:
“溺亡是媒体的耻辱,是对汉语的侮辱。”
“溺亡?你们知道这个词的意义么?安全防护栏问题,活活扔给了‘溺’。”
溺,汉语词典解释有三:淹没在水里;沉迷不语;过分。
显然,官方称溺亡,是指前者。
那么,栅板脱落致死,妥妥的安全事故,为什么要用溺亡呢?
这不就是有人想顾左右而言他,转移视线吗?
其实,这种情况,我们早就习惯了。
不说以前,从最近发生的两起事件就能说明一二。
天水多名幼儿铅中毒事件,最开始当地通报说“血铅异常”,只字未提中毒。后舆情暴发,引起上级重视,相关人员被处理,确认铅中毒。
余杭区自来水发臭事件,最初的通报也是说“自来水异常”,最后确认,导致自来水异味的,是特定自然气候条件下藻类厌氧降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
溺亡,异常……
这充分显示了,汉语文字的精妙绝伦和博大精深,让我等佩服得五体投地。
相信很多年以后,这些词,依然会被人们提起、议论。
当然,更为严重的,是瞒报和捂盖子。
今年6月2日,新华社就发表了一篇“捂盖子”的时评文章。
文章提到,节日期间,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2起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显示,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千岭乡两地发生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并致人死亡的案例。两起事件发生后,有的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隐瞒、删除关键信息,有的干部私下约定责任免除、保密等事项。记者采访发现,黄梅县事发后不但“删帖”“封口”,上报信息时层层淡化、层层瞒报,甚至还试图让知情者沉默。
文章指出,“捂盖子”的危害远不止对某一事件和信息的遮掩屏蔽,它如同无形的病毒,严重威胁实事求是的党性原则,悄然侵蚀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要斩断“捂盖子”的黑手,监督的利剑必须时时高悬,确保内部监督真正硬起来、外部监督真正畅起来。
文章强调,对任何瞒报、谎报、阻挠调查的行为,无论涉及何人,都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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