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7月24日21时20分,漯河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在漓江路与燕山路口开展夜查行动,对一辆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散发着酒气,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驾驶人张某某属于酒驾。
民警检查张某某相关证件后,发现张某某2010年12月出生,14周岁,没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经查,驾驶人张某某为某中学学生,当晚和朋友在夜市摊吃饭喝了1瓶啤酒后觉得自己还算清醒,就驾驶摩托车前往同学家接同学出门玩耍,途中被查。
民警责令驾驶人张某某在监护人陪同下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依法对张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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